讨要工程款的说话技巧(私人工程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求乙方催工程进度款技巧~。~!
关键三:工程催款10大攻略,催款中的葵花宝典
供应商对于工程进度款有了一定的了解后,那你的工程项目是不是到了付款的阶段?附上工程催款10大攻略,帮助供应商更好的拿回工程款。
攻略一:催工程款费应该直截了当
催工程款费不丢人,也不需委婉,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有话直说。直接说出目的,但要注意语气,避免引发冲突。
攻略二:在采取行动前,先弄清造成拖欠的原因
是疏忽,还是对设计作品的不满;是资金紧张,还是故意,应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收工程款费策略,这样催帐成功的概率才会高。
攻略三: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
脸皮一旦撕破,甲方可能就此赖下去,收款将会越来越难。一般而言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撕破脸皮,因为那样会增加催款的难度。
攻略四:不要怕催得罪人而失去甲方
到期付工程款费,理所当然。害怕催款引起甲方不快,或失去甲方,只会得不偿失。
攻略五:收工程款费时间至关重要,坚持“定期收款”的原则
国外专门负责收款的机构的研究表明,收款的难易程度取决于帐龄而不是帐款金额,2年以上的欠帐只有20%能够收回,而2年以内的欠帐80%能够收回。
攻略六:最大的失策之一是要求先付一部分工程款费
经验证明,应该要求全额付款,虽说拿到一点总比一点没拿到好,却不如收回更多。
攻略七:采取竞争性的收款策略
获得优先付款机会的通常是与甲方保持长期良好业务关系和个人关系的企业,因为谁都不愿意跟朋友闹翻脸。
攻略八:收款要有“钻劲”,要有穷追不舍的精神
某收款专业人士摸索出“三紧跟”债务人的战略,即紧跟在办公室里,紧跟在吃饭上厕所的后面,紧跟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虽过份,不得已而为之啊,有时确也能起到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的作用。
攻略九:收款要有“柔劲”
用兵之计,攻心为上,说尽人间好话暖语,赔上一个真诚的笑脸,对那态度不好的债务人实施“情感投资”,最终金石开。
攻略十:收款要有“韧劲”
清收欠款是一项长期艰苦的业务,讨债人要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毅力,看见了一丝曙光,决不放过机会;同时要学会诉苦,不能同情对方,相反要让对方同情。
别人催要工程款我要他完工再说怎么回答
别人催要工程款我要他完工再说回答方法如下:
1、讨要工程款要果断,不要拖泥带水。出于不好意思或者害怕影响关系,要工程款欲言又止,是讨要当中最忌讳的事情,不论是何种关系,讨要工程款要及时、果断,不能拖泥带水,因为要回自己的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甲方即使不高兴但对你的行为也不可厚非,一般也不会影响后期合作的。
2、视情接受转化处理。在正常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延缓付款要求,是不能接受的,但是,甲方的处境确实无力全额支付时,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接受部分还款,但是必须有足够信誉的人担保,在延缓的期限到期后,如果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可以起诉担保人,这里的担保人,也包括BT项目的政府机构。
几千元工程款如何讨要
一、如何追讨工程款,工程款如何追讨
1、追讨工程款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正确行使诉权
法律赋予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的诉权,但如何正确行使该诉权,预防诉讼风险,也是实践中需要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的。
1、在法律时限内行使诉权
法律赋予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权利,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而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又不愿起诉发包人的,实际施工人要及时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失去其应有的权利。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有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实际施工人如果也想利用优先受偿权来追讨工程款,那么就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2、 把握发包人应当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
首先,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实际施工人提起诉讼前,应当了解发包人是否已经向合同相对方承包人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如果发包人已经向转包人支付了全部工程款,而转包人没有向实际施工人付款,此时实际施工人就应当将转包人列为被告,而不应当向发包人提起诉讼。
其次,实际施工人在行使诉权时,应当按照相关的合同进行工程造价的结算。要了解和掌握发包人欠款的事实就应当与发包人结算工程款,核对收付款情况,确定已经支付的工程款和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以便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如果难以与发包人进行工程款结算的,实际施工人可先与转包人结算工程款,并收集相关的付款凭证、往来函件以及涉及价款和经济签证等。为在法院主持下结算或司法审价鉴定时提供充分的依据。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实际施工人在提起诉讼前,要提供工程质量合格的依据。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由于多数实际施工人是通过转包获得工程的,转包合同是无效的,那么是否能按无效合同结算工程款,就要看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了。另外,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实际施工人提起诉讼后,被发包人反诉质量问题的,实际施工人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4、制定诉讼策略,是联合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还是将他们追加为第三人或共同被告。
除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外,还可直接以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作为共同被告,或要求人民法院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是否要将转包人列为诉讼当事人就应根据诉讼的需要或有利于实际施工人的利益予以选择。
如果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有着共同的利益或较好的合作关系,那么可以联合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共同起诉发包人,以便获得更多的证据材料并增加追讨工程欠款的力度。
如果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怠于行使权利,而发包人对拖欠的工程款无力支付的,实际施工人可以考虑将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与发包人一起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连带责任。
如果实际施工人已经将自己的所完成的任务完成,那么发包人是必须将其所得报酬支付给工人。但是如果发包人拒绝进行支付的话,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法律诉讼,要求法院强制要求将发包人的相关资产进行支付相关资金,如果没有可以用其名下账户或者资产进行抵押。
施工索赔的51个机会、4大技巧
索赔的51个机会
一、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1)因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原标价或合同包价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
3)业主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导致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
4)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或虽接至约定地点但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或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没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业主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者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
7)业主末及时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而影响施工;
8)业主未及时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
9)业主未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图纸会审,末及时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谈;
10)业主没有妥善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接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而影响施工顺利进行;
11)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12)业主拖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的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进行答复等,造成施工延误;
13)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
14)业主要求赶工;
15)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
16)因业主中途变更建设计划,如工程停建、缓建造成施工力量大运迁、构件物质积压倒运、人员机械窝工、合同工期延长、工程维护保管和现场值勤警卫工作增加、临建设施和用料摊销量加大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17)因业主供料无质量证明,委托承包商代为检验,或按业主要求对已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构件、已检查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复验所发生的费用;
18)因业主所供材料亏方、亏吨、亏量或设计模数不符合定点厂家定型产品的几何尺寸,导致施工超耗而增加的量差损失;
19)因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合约规定地点堆放的倒运费用或业主供货到现场、由承包商代为卸车堆放所发生的人工和机械台班费。
二、业主代表的行为潜在索培机会
20)业主代表委派的具体管理人员没有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承包商,对施工造成影响;
21)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有误;
22)业主代表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批准、图纸或未履行其他义务;
23)业主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进行不合理干预;
24)业主代表对工程苛刻检查、对同一部位的反复检查、使用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过分频繁的检查、故意不及时检查。
三、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25)因设计漏项或变更而造成人力、物资和资金的损失和停工待图、工期延误、返修加固、构件物资积压、改换代用以及连带发生的其他损失;
26)因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报与实际不符而影响施工所造成的损失;
27)按图施工后发现设计错误或缺陷,经业主同意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技术处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28)设计驻工地代表在现场临时决定,但无正式书面手续的某些材料代用,局部修改或其他有关工程的随机处理事宜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29)新型、特种材料和新型特种结构的试制、试验所增加的费用;
30)施工说明等表达不严明,对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表示不清楚或工程量错误等诸多方面的遗漏和缺陷。
四、合同文件的缺陷潜在自索赔机会
31)合同条款规定用语含糊、不够准确;
32)合同条款存在着漏洞,对实际可能发生的情况未做预料和规定,缺少某些必不可少的条款;
33)合同条款之间存在矛盾;
34)双方的某些条款中隐含着较大风险,对单方面要求过于苛刻,约束不平衡,甚至发现某些条文是一种圈套。
五、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法的变化潜在着索赔机会
35)加速施工引起劳动力资源、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增加以及各工种交叉干扰增大工作量等额外增加的费用;
36)因场地狭窄、以致场内运输运距增加所发生的超运距费用;
37)因在特殊环境中或恶劣条件下施工发生的降效损失和增加的安全防护。劳动保建等费用;
38)在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时,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引起施工方法的变化所增加的费用。
六、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39)每季度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变化;
40)国家调整关于建设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
41)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种设备、材料的通知;
42)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推广某些设备、施工技术的规定;
43)国家对某种设备、建筑材料限制进口、提高关税的规定;
44)在一种外资或中外合资工程项目中货币贬值也有可能导致索赔。
七、不可抗力事件潜在着索赔机会
45)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
46)因社会动乱、暴乱引起的损失;
47)因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大幅度上涨而增加的费用。
八、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潜在着索赔机会
48)因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董、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所发生的保护等费用;
49)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已完工程损坏或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的处置费、重新施工费。
九、分包商违约潜在着索赔机会
50)甲方指定的分包商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违约情况;
51)多承包商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干扰引起工效降低所发生的额外支出。
做好索赔工作,除了抓住索赔的机会外,必须掌握索赔技巧,这对索赔的成功十分重要!
索赔的四大技巧
一、做好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
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
二、谨慎地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
1)应尽可能的考虑周详,措词严谨,权利和义务明确,做到平等、互利。合同价款最好采用可调价格方式。并明确追加调整合同价款及索赔的政策、依据和方法,为竣工结算时调整工程造价和索赔提供合同依据和法律保障。
2)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情况,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水、电价格是否超过预算价?地下水位的高度,土质状况,是否有障碍物等。
3)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互相交流,找出图纸中疏漏、错误、不明、不详、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等问题。
4)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5)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软基础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6)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停水、停电超过原合同规定时限;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等。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7)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
8)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
9)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
10)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11)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12)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二十四小时、甲十八小时、七天、十四天、二十八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
13)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三、正确处理业主与监理的关系
1)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
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整个社会发展成长的基石。
2)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在业主与监理的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
比如,施工现场次序井然,场容整洁;项目经理做到有令即行,有令即止。
总之,要搞好相互关系,保持友好合作的气氛,互相信任。对业主或监理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和理解。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四、注意谈判的说话技巧
1)应事先做好谈判准备。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认真做好谈判准备乃是促成谈判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同业主和监理开展索赔谈判时,应事先研究和统一谈判口径和策略。
2)谈判人员应在统一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变的灵活策略,以争取主动。谈判中一要注意维护组长的权威;二要丢芝麻抓西瓜,不斤斤计较;三要控制主动权,并留有余地。谈判的最终决策者应是承包方的领导人,可实行幕后指挥,以防僵局和陷于被动,注意谈判艺术和技巧。
总之,索赔工作关系着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讨要工程款的极端妙法
一般来说,每个工程的竣工都会有初验和终验阶段,在初验阶段,建设方可能会先付一部分工程款,剩下的工程款将会在终验合格后付给施工方,如果你现在还有部分工程款没有收回,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向建设方提出要求,你可以向对方主要负责人试探性的询问是否该工程还有终验阶段,如果有,终验阶段是什么时候开始,终验合格后什么时候可以支付完工程款,这样对方就会明白你的意思是在催工程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