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税率)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
这个的增值税税率是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之后2018年有关文件又将该税率降为16%,2019年该税率有被降为13%。所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的现行税率为13%。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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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率是多少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率分为两种情况,其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率为16%,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率则为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所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率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如果企业销售的货物需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该销售行为应视为提供劳务行为,享受的增值税率为16%。而如果企业提供的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货物销售,则享受的增值税率为13%。例如:某企业销售机械设备,并在销售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则企业需要按照提供劳务的方式纳税,统一税率为16%;而如果该企业提供给客户的是已经安装好、并且经过了相应的加工修理修配的设备,则企业按照货物销售的方式纳税,统一税率为13%。
所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否包含在货物销售价中计算?是的,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已经包含在货物销售价中计算,即企业应根据销售发票上的商品销售额进行缴税。
销售货物所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率不同,需要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缴纳。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识别销售行为的性质,并按照规定的税率进行纳税,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五条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提供劳务的性质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16%的税率;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货物销售的性质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13%的税率。
加工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加工属于劳务。
1.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4、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制作费属于劳务费。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服务费亦称“服务业价格”或“服务业收费”。所谓“服务业”,是指以一定场所、设备、工具为社会提供劳务服务的行业统称。服务业通常有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概念:狭义的仅指为生活服务而且以体力为主的方面,广义的指从事各种非物质生产劳动的行业,包括智力服务和体力服务以及为生产服务和为生活服务等方面。
【拓展资料】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服务费的范围和服务业的概念一样也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服务费范围仅包括旅店、沐浴、理发、洗染、照相和各种修理服务等的价格,一般系由服务成本、企业利润和税金构成,广义的服务费范围还应包括法律从业人员收费、注册会计师收费、技术或经营管理咨询费等,其收费标准一般由各主管部门制订,并监督执行。服务费应按优质优价、分等论价的原则制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如何区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与建筑安装劳务
【问题】
如何区分增值税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与营业税中的建筑安装应税劳务?如新建A化工企业,约定工程方B(工程方B有建筑安装资质,同时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加工、修理修配营业范围)负责总采购材料及设备,并用采购的材料加工机器设备、铺设管道线缆并同时安装外购成套机器设备,在整个工程中怎样区分营业税和增值税应税劳务?辅助材料如果不能明确使用项目,B公司怎样进行增值税抵扣?
【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不符合分别核算的情况,因为施工方公司虽然也同时具有增值税纳税资格与建筑资质但实际所销售的为外购货物并非是企业自产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因而,应按上述第五条规定的情形视企业主业看是全部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另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问题所述的设备材料等均由施工方B所提供,而且也不属于销售自产货物,因而其工程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增值税为什么要对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有偿维修货物原则上应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在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过程中有一种新增的价值,所以在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内。,
3、.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4、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除此以外的劳务都是征收营业税的劳务。
货物及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的进项具体指哪些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注:此条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应税行为改征增值税后,对于纳税人最大的变化就是,取得的发票或合法凭证从原有的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变为了增值税扣税凭证(即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同时,现行税法对增值税扣税凭证规定了认证抵扣期限。纳税人应按时合法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抵扣或勾选确认抵扣。
②进项税额有三方面的意义:
a、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b、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包括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c、支付或者负担的进项税额是指支付给销货方或者购买方自己负担的增值税额。
③对纳税人而言,在原会计核算下纳税人取得的票据凭证,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在新会计核算下,纳税人取得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注明的价款计入成本费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以及服务中止或者折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④此次营改增试点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但在抵扣期限上采用分期抵扣方式,即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此条规定要注意:
a、在适用主体上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b、上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
c、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按进项抵扣的一般原则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有偿维修货物原则上应缴纳增值税。
修理修配劳务属于什么服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都属于劳务服务性业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加工后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委托者,即通常所说的委托加工业务。
维修属于修理修配劳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维修服务一般开具的专票税率为13%。
修理修配劳务具体指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17%、11%或6%。营改增应税劳务: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3%、5%,一般纳税人16%、11%或6%。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是17%吗?
不是17%,先要确认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是16%,如果收到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16%(看你收到的进项发票上的税率是多少就抵扣多少),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是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拓展资料: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规定有相应的纳税人。如产品税以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又如国营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纳税人;联营企业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资各方为纳税人等等。
拓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