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吗(股东协议电子版)
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吗
对于公司中的一些事项,需要盖公章和股东的签章,但是二者只需要其中一个就可以了,不需要同时具备。对于公司比较重大的事物,一般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的,会议形成的一些文件就需要相关人员的签字或者是盖章。
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合法证明,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法律主观:
一、只需要准备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 二、应根据公司章程出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 股东会决议 ,同时需要其他股东出具放弃 优先购买权 的书面承诺,或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 三、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股东会决议要全部股东签字吗?
股东会决议并不需要全部股东签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如果同意应当签字,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这项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股份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公司重大事项,股东出席股东会也是权利行使的体现。
一、股东会决议要全部股东签字吗?
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中同意该决议的股东签字。如有股东不同意,不签是自然的。或者他回签下某某不同意。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签字、需要多少股东签字,要根据所议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根据公司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确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针对无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可以在任何时间向法院起诉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股东会召开程序是什么?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综上所述,股东会是股份公司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每年底召开一次,股东出席,在股东会上形成股东会决议,大多数股东同意即可,这部要求全部股东签字。如果某个股东对决议不服,可以不签字,并向公司提出质询,对于同意决议的股东应当签字。
股权变更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不需要。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进行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只需要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东参与到其中,但是这个股权变更必须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来进行。
不需要。
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决议也是办理工商登记需要的必备材料之一。
同时,开股东会一般都会有股东缺席,要求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是比较困难的,如果强制要求每次股东会股东都必须全部到场,可能难以组织召开股东会,这样不利于公司决策的形成、发布与实施。
综上,在进行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只需要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东参与到其中,但是这个股权变更必须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来进行。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出资证明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法律主观:
出资证明书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投资协议需要老股东签字吗
需要。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是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投资协议对公司利益有影响,会举行股东大会进行商议,需要股东同意后才可以进行投资,所以投资协议需要老股东签字。
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吗
公司章程一般需要股东签字或盖章。股东分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就是一个个人,如果公司的股东是自然人股东,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公司章程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签字确认。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确认即生效。
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股东会书面决议是股东大会做的决议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该决议对所有的股东都有效。股东会应当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需要所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签字。该决议若是依法作出的,对所有的股东都有效,并不仅对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生效力。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般情况下股东进行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也要将股东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果企业的发展的过程中股东的出资信息以及股权方面发生了转让后都是需要及时的进行变更信息,逾期没有公示也是会受到处罚。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