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能认定工伤吗(承揽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自己包的活受伤了算工伤吗
要想认定为工伤必须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自己承包工程导致受伤的,那么不属于工伤,而是承揽关系。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自己包的活受伤了算工伤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自己包的活受伤了算工伤吗
按实际情况,如果包活属于承揽关系的,在包活过程中出事故不属于工伤,由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同时写作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工伤认定的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的技巧
1、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2、收集、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材料
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是否有现场目击工伤发生的工友愿意作证?
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虽然工伤职工可能能够收集到部分证明材料,但是更多情况下,工伤职工无力自己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专业工伤律师调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并通过律师寻求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
3、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包活属于承揽关系的,在包活过程中出事故不属于工伤,由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同时写作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出于自身原因的,由工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工作原因的,由承揽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工伤赔偿;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工伤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工伤不能被认定,承揽关系没有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属于劳动关系,应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司机给工地干活时出的意外事故是工伤吗
如果是劳动关系,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x0d\x0a\x0d\x0a司机在给工地干活时,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是否工伤,首先,应当确定是否劳动关系。如果是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非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如果是劳动关系,要看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x0d\x0a\x0d\x0a确定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x0d\x0a一、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人地位;劳动者年满16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x0d\x0a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x0d\x0a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x0d\x0a\x0d\x0a《工伤保险条例》\x0d\x0a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x0d\x0a(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x0d\x0a(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x0d\x0a(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x0d\x0a(四)患职业病的;\x0d\x0a(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x0d\x0a(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x0d\x0a(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x0d\x0a\x0d\x0a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x0d\x0a(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x0d\x0a(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x0d\x0a(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x0d\x0a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x0d\x0a\x0d\x0a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x0d\x0a(一)故意犯罪的;\x0d\x0a(二)醉酒或者吸毒的;\x0d\x0a(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承揽关系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承揽合同出现工伤谁承担责任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的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 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揽合同出现工伤谁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揽合同出现工伤谁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和定作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独立的。当承揽合同出现工伤时,谁应该承担责任呢?
首先,需要了解承揽合同中的工伤责任承担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和定作人之间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因此,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时,不能直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谁应该承担工伤责任呢?
1、承揽人的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作为实际施工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如果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工人受伤,那么承揽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承揽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导致工人受伤,承揽人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定作人的责任
虽然承揽人和定作人之间并非劳动关系,但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规定,定作人应当对承揽人的人身安全承担保障义务。如果定作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工人受伤,定作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定作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定作人应当为承揽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等。
(2)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提供安全技术指导,确保承揽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3)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定作人应当积极协助承揽人进行处理,包括报警、救治伤员等。
3、工人自身的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工人作为劳动者,也应当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如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自己受伤,那么工人本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承揽合同出现工伤时,谁应该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承揽人、定作人和工人都应当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各方签订详细的承揽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降低纠纷的发生。同时,各方还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认定具体界定标准
你父亲与对方的关系非劳动关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若你父亲收费装修则和房主之间是承揽关系(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的建立是基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若你父亲没有相应资质而承揽业(对方亦知道你父亲无资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发包人(房主),明知承揽人(你父亲)无资质而同意其承揽是有过错的,故本案中房主对你父亲所受伤害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