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起诉有用吗(拖欠工程款起诉有用吗知乎)
拖欠工程款去法院起诉有用吗
法律主观:
拖欠工程款 可以 到法院起诉 还款,若 法院判决后 欠款方依旧不还款的,被欠款人可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 不能强制执行 。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 履行期限届满 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是符合人民法院的 管辖的规定 ,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请问工程款有欠条向法院起诉能追回款项吗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能否胜诉,关键看证据。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法院判决都是讲究证据的,可以收集能证明和工程方建立劳务关系的证明。欠条是书面证据,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使用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建设工程纠纷,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但是事实实施了施工,并且经过最终工程结算书写欠条证明欠款事实及欠款金额,可以作为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事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一、对方拖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
1、对方拖欠工程款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拖欠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拖欠工程款1万块钱可以找法院起诉吗
欠一万多块钱当然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是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法院就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对于所标的额为一万元一般存在的诉讼费用就要给予五十元,从而法院就会依法的进行开庭审理。
一、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
可以的。诉讼请求的金额为一万元,案件受理费为50元。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方所在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对符合民事诉讼法需要处理的人哪些?
人民法院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促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促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受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欠钱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进行起诉解决的,但在起诉之前一定要写好起诉状并且还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对于自己的胜诉权利也会大一些,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