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单位放弃中标的理由(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家)
中标后可以废标的理由
中标后,在招标采购中可以废标的情形有: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很明显,如果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中标后可以废标的理由
中标后可以废标的理由具体如下: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方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投标方的工作流程如下:
1、缴纳履约保证金:要在发布中标公告后3天内去缴纳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缴纳中标服务费:发布中标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缴纳,费用一般在招标文件当中都会有具体写明的;
3、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之后,就能拿到中标通知书;
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5、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6、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完成后,方可领取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如何判断无正当理由放放弃中标的判断标准,什么样的理由能达到合理放弃中标?
判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是否存在合理的放弃中标理由:例如承担该项目风险太高、业务能力无法胜任等。
2.是否对其他竞争者造成不公平竞争:如果其他竞争者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投入(如制作样品、准备技术方案),而中标方却没有合理理由地放弃中标,那么就会对其他竞争者造成不公平竞争,从而影响市场秩序。
3.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商业目的:如果中标方只是想通过放弃中标来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或者商业目的,那么这种行为也被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那么,什么样的理由能达到合理放弃中标呢?合理的放弃中标理由应该满足以下几点:
1.合理性:放弃中标的理由必须是合理的,比如无法承担项目风险、业务能力不足等。
2.真实性:放弃中标的理由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能是虚假的,否则也可能被认为是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3.及时性:放弃中标的决定应该在最早时间内通知招标方,并在其它竞争者未投入太多投入前作出决定。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放弃中标的正当理由:①PPP项目未入项目管理库的;②采购方“擅自”改变或使用其他采购方式的;③不可抗力;④PPP项目被清理出库的;⑤误导中标。一般中标后不能放弃,除非找到正当理由。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 PPP项目未入项目管理库的
按照财金[2015]166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规定,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项目目录,原则上不得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这将使项目回报的资金来源无法得到保障。
2、采购方“擅自”改变或使用其他采购方式的
采购方不按照法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特别是依法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的采购。如果采购方未经授权使用其他采购方式,即使参与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达成交易,其采购结果也将是违法的,整个采购活动将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中标人可以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要求,拒绝签订合同。
3、不可抗力
项目因某些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实施。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如征收和征用;社会异常现象,如罢工、骚乱等。
4、 PPP项目被清理出库的
按照财办金[2017]92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规定,由于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的、项目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的、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等原因导致项目被清退的。
5、误导中标
在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人员的谈判或误导等原因使中标人做出了一些补充承诺或让步,导致中标人中标,如中标人发现虽然中标了但合法权益遭受了巨大损失,中标人有权申请采购结果无效,拒绝签订合同。
放弃中标的最佳理由
放弃中标的最佳理由可以写项目不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技术限制、市场竞争激烈和合同条件不合理等。
一、项目不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技术限制:
1、当项目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核心竞争优势不匹配时,放弃中标可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公司需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该项目能够带来可持续的利益,与公司的发展方向相契合。
2、若公司缺乏相关技术或运营能力,无法胜任该项目的执行和运营工作,那么放弃中标会避免承担无法完成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同时也能保护公司声誉。
二、市场竞争激烈和合同条件不合理:
1、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拿下一个项目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和精力,同时可能面临价格战等问题。如果预计项目利润较低或难以回本,放弃中标可以避免陷入亏损的局面。
2、项目的合同条件可能涉及付款方式、责任约定、交付期限等多个方面,如果合同条件不合理、对公司有很大风险或不利于公司的利益,放弃中标可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中标的步骤:
1、招标准备:
在参与招标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读,了解项目要求、合同条件、招标流程等内容。同时,评估公司是否具备参与该项目的技术能力、资源和经验等。
2、编制投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投标文件。这包括撰写技术方案、商务报价、项目计划、公司资质和业绩证明等材料,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突出公司的专业实力和竞争优势。
3、递交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被拒绝参与评标。
4、评标和筛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一般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以及价格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政府釆购中取消中标的理由
一、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情形
1.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时,如评审委员会按规定推荐了两名候选中标供应商,第一名候选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应当确认第二名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中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认结果重新发布中标公告;招标文件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第二名候选中标供应商递补中标并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如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只推荐一名中标供应商,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布采购失败公告。
2.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时,谈判或询价小组按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失败公告。
3.采购失败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采购任务取消除外。
4.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不予退还其保证金,会同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情况及原因等进行核实,填写《政府采购异常情况反馈表》,连同采购文件、涉事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及放弃中标(成交)函等材料一并报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证据确凿的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诚信曝光台”栏目予以曝光。
二、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1.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发布采购失败公告,填写《政府采购异常情况反馈表》,报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证据确凿的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诚信曝光台”栏目予以曝光。
2.采购失败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采购任务取消除外。
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属于合同违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违约事实进行核实,按合同约定依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将相关情况及证据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国家集采中,外企巨头集体放弃竞标的原因是什么?
8月20日,有医药界“高考”之称的国家集采喧嚣了一整天后落下了帷幕。一位参与了现场投标的企业人士表示,外企巨头集体放弃竞标的原因可能是,对于它们而言集采品种都是专利过期原研药,基本属于其存量市场,从以往经验来看,降价入选即使保住了市场利润仍然大幅降低。
拜耳阿卡波糖自杀式降价的案例也似乎印证了这一点。拜耳在2020年上半年业绩报告中表示,糖尿病药物拜唐苹(通用名阿卡波糖)全球销售额下降了73.8%,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市场实施了带量采购政策,拜唐苹销量的增长无法抵消药品的大幅降价。
与之成鲜明对比则是辉瑞。2018年底,辉瑞的明星药物立普妥和络活喜在第一次4+7带量采购中出局。2019年9月的4+7扩围带量采购,辉瑞这两个品种同样没有中标。
但在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中,立普妥和络活喜在中国的销售却同比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销售额上看已经恢复到了集采之前的水平。
另一位医药界人士告诉记者,外资药企需要权衡药物国内外定价差异,总部很难授权其开极低的价格竞争集采,降价幅度无法与国内企业保持一致。同时其强势的市场地位确让其在失去集采市场后能支撑一段时间,而非像很多国内企业一样不进集采就是死局。
扩展资料
跨国药企的报价基本作废:
从中选结果看,进口药品只有两个中选,其余全部出局。而且在报价上,15款药品是超限价竞争,并没有表现出降价诚意,甚至被业内人士指出存在“示威”之嫌。
例如默沙东以超出限价1.56倍放弃地氯雷他定口服常释剂型竞争;罗氏以超出限价2.23倍放弃卡培他滨口服常释剂型竞争;礼来以超出限价1倍放弃奥氮平口崩片竞争;更有甚者GSK的拉米夫定基本维持原价,超出限价80倍有余,
从联采办发布的规则来看,只有单位申报价格小于或等于最高有效申报价,这个申报价才有效。这也意味着,上述跨国药企的报价基本作废。
第一中标候选人什么情况可以放弃中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选择放弃中标通常是企业自身的原因
比如该项目投标时报价过低 造成中标价格无利润
或者是中标的的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的同时 也参与了其他的项目 并且也中标了
这样企业可能就放弃其中一个中标的项目 来规避一个建造师同时有两个参建项目的现象
可有可能是本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垫付 但是企业处于财务资金紧张的状态 不能满足垫付资金的需要 也可能选择放弃中标
例如是一个材料招标,第一中标人以什么理由放弃中标后能退回保证金
以不可抗拒因素放弃中标后能退回保证金。
不可抗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
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