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情况(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
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按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员工有过错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员工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员工无过错,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
(1)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还是要裁减人员;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最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非因为员工的过错辞退,其他情况下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数额较大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分类都包含什么内容
法律主观:
解除劳动合同 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根据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 。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者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等。
合同解除的几种形式——正常辞退解除合同
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満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该工作。什么叫适当?以何为条件量之?应根据身体康复情况,工作能力,较患病或负伤前,岗位的技术与之实际状况相适应。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或者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这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培训,对原来岗位的技术要求进行培训,也可以对调岗后的岗位技术要求进行培训,经以上后,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的要求,则可以辞退。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不能就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
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其它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比如:企业的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以上,解除合同,要给于职工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分析:(1)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呢
法律分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简述合同终止的情形
合同终止情形有五种:履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合同目的实现。
1、履行到期:当合同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到达时,合同关系即终止。例如,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一个月,当一个月结束时,租赁合同就自然地终止了。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终止合同需要书面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订立并签署书面的解除协议,表示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关系。
3、违约行为: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或损害,对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的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影响合同的履行目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条款要求终止合同。
5、合同目的实现: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目的,合同关系也就自然地终止了。例如,购买商品合同中,当交付货物、支付费用等约定的义务完成时,该合同也就随之终止了。
合同终止的概念
合同终止是指当一方或两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因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协商解除、违约、不可抗力等原因而终止的过程。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双方的义务关系消失,合同效力也就随之消失,各自当事人也就不再承担原本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