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条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包括: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施工合同;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7、投标文件;8、招标文件;9、其他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结算规定
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条件和计算方法都有哪些
《规范》第16.5.1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在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
工程结算依据有哪些?
问题一:工程结算的依据是什么?程序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程序是:
按照竣工图计算工程量;
按照合同约定每项工程量套上相应的定额(单价);
上述计算的总额就是直接费;
将直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取费系数;
最后所得的结果就是工程结算值。
问题二:竣工结算编制的依据有哪些?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问题三:工程结算计价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结算计价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还有就是招标文件、建设单位确认的认价单和签证单等。
问题四:什么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结算计价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还有就是招标文件、建设单位确认的认价单和签证单等。
问题五: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结算依据是什么? 1、竣工结算工程量应该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核减。2、清单工程量是招标时预算工程量清单,主要是投标报价确定项目的综合单价,供结算使用。3、消耗量定额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因为在清单报价中,消耗含量已经考虑了含在价格中了。4、结算工程量是发生在工程项目中合理的实物工程量,其中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等相关的合同要求即可。工程量项目经济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是基本建设的核心任务,正确、快速的计算工程量是这一核心任务的首要工作,工程量计算是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预算所用的材料价格可从“造价通”网站获取)的基础工作,具有工作量较大、繁琐、费时、细致等特点,约占编制整份工程预算工作量的50~70%,而且其精确度和快慢程度将直接影响预算的质量与速度。工程量即工程的实物数量,是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各个分项或子分项工程和构配件的数量。工程量是以自然计量单位或物理计量单位表示的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工程数量。
问题六: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8、工程预算书;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问题七:好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 结算书、竣工图纸、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各种合同、各种报告、立项批文和招标核准意见表、,,,,
问题八:工程结算需要哪些资料? 投标文件业主那里,监理那里都应该有的,借阅就可以了,
问题九:工程结算审核主要审什么东西 工程结算审计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