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逾期利息)
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了定金,如何适用
当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一般认为定金是违约金的上限,但需按实际情况具体分析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买卖合同中买方可以预付定金。在实际合同中,如果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了定金,那么需要具体分析适用。一般来说,定金与违约金不同,定金是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保证而交纳的,而违约金则是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赔偿的一种形式。因此,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一般认为定金是违约金的上限。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违约导致对方损失超过了定金金额,则违约方还需要支付差额部分的违约金赔偿给受约方。然而,具体适用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无谈判、定金和违约金的总金额大小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的具体表述等。若合同中明确规定定金不作为违约金使用或者双方事后达成协议将定金视为全部违约金,则需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合同中对定金和违约金的使用没有具体约定会怎样?如果合同中对定金和违约金的使用没有具体约定,一般需根据当事人的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规定的“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规定,由于合同没有约定,双方应当按照通常的做法处理。如通常的做法是将定金和违约金同时视为保证金,则可按此方法适用。
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一般认为定金是违约金的上限,但需按实际情况具体分析适用。若双方未对定金和违约金的使用作出具体约定,则需根据当事人的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在合同约定违约金时,要注意不要过分提高损害赔偿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预先约定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应当过分提高损害赔偿的数额。
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使用定金和赔偿损失可以同时使用
在我们处理某些事情的时候为了保证事情的顺利进行,一般是会约定违约责任的,因此如果你是当事人的话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才行。一、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1、违约金与定金:
不能同时适用,任选其一,非违约方选择最有利的一个。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定金与损害赔偿金:
功能上互补,一个是惩罚性的,一个是补偿性的,因此可以并用。二者并用的限制:
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违约金与赔偿金:
功能上都具有补偿性,原则上不能同时用。
违约金小于损失的,可要求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可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
二、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的区别
1、确定违约金的依据不同
法定违约金,确定违约金数额的依据,是法律对违约金的直接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当事人违约,可以依此比率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另一种是法律只规定违约金的幅度,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按规定的幅度来确定。而约定违约金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依据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就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当然,当事人不能滥用自行约定的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2、效力不同
法律法规规定了违约金的,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当事人违约时,也应依法承担违约金。而约定违约金,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违约,当事人又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当事人违约时,可以不承担违约金。同时,约定违约金受法定违约金的制约,法定违约金优于约定违约金。法律规定有违约金的,当事人在法定违约金以外,约定违约金无效,仍以法定违约金处理。法律规定违约金幅度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幅度内约定,超出法定幅度的,超出部分无效,低于法定幅度的,按法定最低限额执行。
三、解除合同的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
合同中能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吗
法律分析:合同中能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合同中写了定金的,也可以写违约金,不过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什么样的情况需要付定金又要付违约金
定金和违约金不会都赔付,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其中的一种,二者不能并用。因为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
(1)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二者是不可以并罚的。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可以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需强调一点,所谓二者不能并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形而言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了不同的违约行为时,两种责任形式可以并用。
给了定金违约需要付违约金吗
1、给了定金违约需要付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另外,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即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原告主张外定金后还能否主张违约金
法律主观:
一、合同无约定,是否可主张违约金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也是可以主张违约责任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其他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 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三、合同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合同定金与违约金的问题(如题),求助,要有分析?感谢!
双方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违约金条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必须要写清楚。其中有的合同还规定了定金,要求买方支付一笔定金,当合同违约的时候,双方会按照定金条款对定金作出处理。
法律分析
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对方预先给付的金钱,给付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作用不相同: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证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惩罚和预付款的作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二是补偿侵害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赔付违约金了还需返还定金吗 急!!!
赔付了违约金,无需再返还定金,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法律分析
首先,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既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也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同时也可以既约定违约金条款,又约定定金条款。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定金条款的情形,如果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选择。所以,本案中,如果违约一方已经赔付了违约金,无须再返还定金。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也就是说,违约一方赔付违约金后,可能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基于民法“填平损失”的原则,违约方还需再向守约方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以填平守约方所受的损失。
最后,总结一下,如果双方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定金条款,违约方如果已经赔付了定金,守约方无权再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