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为什么单位催着去上班(工伤为什么单位催着去上班然后自己辞职)
工伤为什么单位催着去上班
完全可以拒绝。工伤医疗期是法律赋予你休息的时间,期满伤情尚未痊愈的,可以申请延长医疗期。直到伤愈为止。在此期间,如果单位要求上班,可以拒绝,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也不能降低工资水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公司受了工伤一个多月,公司就叫要去上班,合理吗,是不是公司有什么猫腻?
如果已经治愈(治疗终结)或者康复的,应当返岗上班。如果没有康复,还处于医疗期的,凭医疗机构的医疗建议或诊断意见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动能力鉴定未出结果之前,公司为什么老是要求员工上班
我觉得你这种情况肯定属于工伤了,一般来说当在工作中出现了伤亡情况,那么住院以后在三天之内必须做一个工伤认定,也就是说上报工伤,然后说明你是在单位工作时候受的伤,这样的话老板或者是保险公司,到时候他们都会赔偿你这个损失的,比如说单位老板他们有入工伤保险,这个时候出现的这种事情,他的资格赔偿你的损失了,那么如果用了工伤保险,这个时候发生这种情况了,到时候一切费用都由保险公司赔偿你的,当你的病治疗好以后,这个时候出院了,过一段时间可以做一个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级别,也就是说可以赔偿你多少钱,上边都有标准的,所以说这个应该是左的,但是说如果你的工商差不多了,在你休假的时候他是有期,而不是说你想休多长时间就休息多长时间的,比如说身体好了,这个时候你该上班就上班,如果到时候工作岗位上干不了了,可以给你找一个清闲的工作,这个还是可以去干的,如果还是干不了这个时候,这个时候你可以到医院再开一个证明,确实是再不能工作了,这样可以再回去休息息而,而不是一直休息,这样对你是没有好好处的,所以说有的时候你要看一下工商法上边各种条款都会有的,而不是你想休息多长时间就休息多长时间了,
另一个合同法,工伤法都规定了,如果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这个属于工伤,那么有的时候企业也许效益不好,很可能要裁人,那么这个时候你属于工商人员,他们是不允许裁撤的,除非你这个工厂倒闭了,这样的话是开可以裁撤,这个工人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岗位干不了了,那么可以给你找一个适合你的工作,这样才能正常工作下去。所以说有的时候既然你受伤了,属于工伤人员,多看一下合同法,多看一下工伤法,这样对你是有好处的,还有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带一个方法要带一个,尤其是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由于你受伤不给你看病了,不给你报笑,这都是违法的,那么如果你病好了,单位不想用你了,这时候解除合同了,这个时候他的赔偿你最少双倍的经济损失,
歇着工伤 可是单位老催我上班
1.工伤后的能休息多久,这个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各个地区都一个类似于停工留薪期规定的文件,上面详尽的列举了什么样的伤应该休息多少时间,一般来说你的工伤休假时间都是有那个文件规定的,如果你休假时间超出了停工留薪期,那么你就必须回单位上班,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在上班期间受伤了,休息了四个月,做了工伤鉴定后公司要我去上班,这是合理的吗?
你好,首先要确认是否为工伤鉴定,如果是公司让你上班是合理的,因为工伤已修养完毕鉴定是否定残,鉴定报告送达单位判断是否胜任原职工作,不能胜任则会给予调整相应岗位,工伤认定则是工伤治疗期间由单位与劳动保障单位进行的一个认可流程,所以你也不能上班,这就是工伤认定与鉴定的区别,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