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大于招标要求(投标有效期可以比招标要求更长吗)
投标有效期写长了会废标吗
法律主观:
投标有效期是三十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通常自开标时间起算,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30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法律客观: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大于投标有有效期30天的规定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单位是一样的吗?为何?
首先,签订合同不是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是5个工作日内。
其次,也不能说“还没到30日,保证金有效期的设置就没用了”。不错,你提的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咱们仅作讨论。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时退还了,但中标人的还没有,假设一种情况: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拒不缴纳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以内),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根据规定应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所以说也不是签了合同就一切ok了,那多出来的30日,我想是留给“履约保证金”的。虽然在现有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限,但根据反推理论,那就是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可以比招标要求更长吗
一、投标有效期能否延长?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国家招投标法》七部委颁发的第30号令和27号令在投标有效期方面都作了如下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是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二、在什么地方放会用到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作规范》作出这一规定,是因为《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购销合同,或者组织召开购销合同签订大会,把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集中起来签订购销合同,使签订购销合同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
招标人虽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但只要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就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何法律责任。延长投标有效期极有可能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需要招标人给予补偿。所以,招标人对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当十分慎重。尽管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时间,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标人签订购销合同,招标人不一定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
三、投标有效期延长须符合什么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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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必须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吗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注意: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
一、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如果招标人的承诺迟迟不能作出,将会极大地增加投标人的经营风险。招标人在开标后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相当普遍。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一般情况下,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需要90日。如果招标人采用比较成熟电子商务方式,在3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无什么困难。把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因为采用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评标、定标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时间较多。再加上不可预见的各种事项的影响,将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有必要的。
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招标人如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但只要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就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何法律责任。延长投标有效期极有可能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需要招标人给予补偿。所以,招标人对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当十分慎重。尽管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 日完成评标和定标,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时间,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不一定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小于
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显示,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若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则该投标会被投标人否决,不具备中标资格。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