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时支付,清场怎么处理)
工程进度款延后支付工程可以停工吗
法律主观:
工程进度款不到位一般可以停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施工单位因甲方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影响施工的,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附索赔报告、索赔理由、往来函件、索赔计算书等证据),严重时可按合同有关规定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施工期间有一期进度款建设单位延迟45天支付。(能否索赔?索赔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
如果违约赔偿代表了一种基于在预计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各方在执行协议时索一直同意的)进入合同所拥有的只是估计的预测数,则当根据合同提供了这种违约赔偿赔偿之后,这种违约赔偿在法律上就具有一种强制力。 工期索赔的概述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 合同当事人 一方也就是承包商没有能力或者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没有按时交付,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而业主有权利像承包商索要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工期延误索赔,简称工期索赔。而工期索赔不仅仅只出现在 建设工程 上面在家庭装修或者建筑物的装修上面也会出现。 索赔处理分类有几种? 1、单项索赔:单相索赔非常的容易理解,它就是没意见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在一起。 2、综合索赔:从字面上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吧,综合索赔又叫做总索赔,一般在生活中都叫做一揽子索赔,就是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生活中遇到工期延误索赔问题无法判断对错,需要律师帮助的时候,可以来 网 找专业的律师人才进行一对一的咨询.
工程做了一半不付进度款
法律主观:
(1) 工程款 (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 建设工程合同 司法解释》第三条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到延期付款协议致使施工无法
法律主观:
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 合同的当事人 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如果不付款是由于发包方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发包方没有理由 不支付工程款 ,否则构成违约。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业主按照合约支付承建方工程款,但承建方未按时支付分包方进度款
属于违约。业主按照合约支付承建方工程款,但承建方未按时支付分包方进度款是属于违约。可以起诉甲方,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证明标准比较低,比较有胜算。起诉时间需要三到六个月,起诉是乙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