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没有竣工结算判决书(工程竣工结算书范本)
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怎么结算工程款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是固定总价;
二是固定单价;
三是可调价格。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拓展资料: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工程没有验收是否可以结算工程款
法律分析:工程没有验收不可以结算工程款。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只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才可以享有工程价款的请求权;如果整体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和工程价款无法确定,尚不具备司法鉴定的条件,因此实际施工人暂时不能以此工程要求付款。依据相关规定,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应当等竣工验收后才支付工程款;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按照正常流程,工程竣工之后还需要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需要按工程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未竣工验收可以结算吗
随着国家的繁荣富强,人口的快速增长,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建设工程也越来越多。有一些建筑工程可能没有完工或者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表的事算未竣工验接收。那么未竣工验收可以结算吗?
一、未竣工验收可以结算吗
(一)为竣工验收不能结算。
(二)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预算竣工做完后才能财务工程决算。收入都没确定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告的。
(三)处理办法:敦促技术部门做竣工图,敦促预算部门及时与甲方做竣工决算。两者完成后,财务部门做财务竣工决算。
二、未完工的工程如何结算工程款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三、如何追讨工程款
(一)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
(二)找追债公司帮助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追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因此,找追债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好了,那么会很快的追回工程欠款;如果利用不好,反而将自己割伤。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未竣工验收可以结算吗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如果未竣工的话是不能进行结算的,其中会涉及到很多利益以及相关的法律事故,所以说我们在未竣工时尽量不要进行结算。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什么是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什么意思?
竣工结算的概念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规定程序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竣工结算是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施工中出现的变更、签证等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的。
竣工结算的作用
1.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费用的依据;
2.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3.竣工结算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依据。
竣工结算的方式
1.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的方式;
2.预算包干结算形式;
竣工决算的概念
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饥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包括了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预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竣工决算的作用
1.全面反映竣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财务情况;
2.有利于节约基建投资;
3.有利于经济核算;
4.考核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提高管理水平。
工程结算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竣工决算是什么意思?
结算与“决算”的区别与联系
1、单位不同: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决算由建设单位编制.
2、部门不同:结憨由施工单位造价部门编制,建设单位造价部门审核;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编制决算,社会审计.
3、范围不同:结算按合同,由单位工程分别编制;决算按整个项目,包括技术、经济、财务等,在结算的基础上加设备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拆迁费等,形成最后的固定资产.
竣工后依实结算什么意思
竣工后依实结算:
近年来,介于固定价格合同与可调价格合同之间的一种按实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模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也被人们习惯性地称为“按实结算合同”。一般对于工程项目规模较大、工期较长、施工难度大且工期紧张、设计图纸不完善或边设计边施伐、预计施工变更较多的工程项目,常见采用按实结算合同方式。在这类按实结算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一个暂定合同价和按实结算原则,工程竣工后,施工方按结算原则编制竣工结算,经建设方审核后的竣工结算作为最终合同价款。
一、签好按实结算合同中关于结算的条款,它决定着竣工结算的质量及水平。 在合同签订阶段,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应全程介入与业主的合同谈判,用专业知识和语言在合同中准确、详细地描述按实结算原则及方法,避免前后矛盾、含糊不清、缺漏或产生歧异。按实结算条款主要应闸明以下几方面内容(以定额计价方式为例):
1、按实结算合同条款中应约定执行的定额标准,包括执行的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定额编号、配套取费文件名称、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方法、人工费是否调差及调差单价等。
2、按实结算合同条款中应约定设备及主材的计价方式,包括设备及主材由发包人认质、认厂、认价;或设备及主材执行 *** 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信息指导结算价格。若采用造价信息上颁布的价格,合同中应约定以哪一年哪一期的信息为准。若工程中有甲供设备及材料,应约定甲供设备及材料的上下车费、仓管费的计算方法。
3、按实结算合同条款中应约定工程量的计算原则,包括工程量逐层逐项按实收方或按甲方及监理确认的竣工图计算等。
4、按实结算合同条款中应约定下浮比例及方式,包括总价下浮、扣除甲方认质认价的主材及设备后下浮等方式。
5、其他按实费用的计算方法,包括总包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设
备吊装措施费等计价定额中未包括的费用均应在合同结算条款中予以详细约定。
二、作好设备及主材的认质、认厂、认价工作,这一环节是竣工结算的关键。 一般按实结算工程中的设备及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业主认质、认厂、认价,这就要求施工方材料及预结算人员把好材料价格关,详细收集材料价格信息资料,密切注意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做到货比三家。
尽管是按实结算,合同价款也是暂定合同价款,但施工方在施工前仍需按设计图纸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书,并按工程预算书详细列出工程所用设备及主材的规格、名称、型号、数量,分批分期报业主认厂认价,避免遗漏和重复报价。
业主审核后的核价单返还给施工方时,施工方一定要核实以下几个内容,保证设备及材料的认价合理,并能顺利完成采购。
1、与核价单相对应的各种设备及材料的生产厂家应明确,生产厂家及品牌不同,其价格也不同。
2、核价单中核定的价格是否包括运输费及上下车费、是工厂交货价还是工地交货价,是否包括采管费。
3、核价单中应明确核价日期(期间),当钢材等用量较大的材料价格涨浮时,可及时要求业主对涨价部分重新核价。
4、核价单需由业主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确保核价单的有效性。因为核价单一般均是在施工前核价,竣工结算时作为结算依据,核价及竣工结算之间时间跨度很长,少则数月,多则几年,因此,做好核价单的签字确认工作非常重要。
概算,预算,结算,决算 分别是什么意思
概算
有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两种。
解释:编制预算以前,通过概略统计得出的不精确的收支数据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是国家或其授权机关规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建筑中设备安装扩大结构或扩大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耗量,以货币形式表示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指标是在建筑或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上,以主体项目为主,合并相关部分进行综合,扩大而成,因此,也叫扩大定额。
预算
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 、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 *** 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预算(Budget)包含的内容不仅仅是预测,它还涉及到有计划地巧妙处理所有变量,这些变量决定着公司未来努力达到某一有利地位的绩效。
决算
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当国家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要根据年度执行的最终结果编制国家决算。它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决算收入表明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决算支出体现了国家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规模和速度。
结算
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资金调拨等原因所发生的货币收、付业务的清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工程 的竣工结算是什么意思?怎么结算,一般和谁结算啊?
工程的竣工结算指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产值是多少,也就是说施工阶段已经完成,工程产值不会再发生变动了。
施工企业预决员依据合同、竣工图、有关签证、定额计算规则编制出结算报告。
总包单位向发包方结算(开发商),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结算,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发包方和承包方认可,形成工程决算。承包方凭合同和决算书向发包方收取余下的工程款。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结算价是该结算工程部分的实际价格,是支付工程款项的凭据。
竣工决算:是指整个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以后,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核定新增资产和考核投资效果的过程,计算出的价格称为竣工决算价。是整个建设工程最终实际价格。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脩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3、二者的目标不同
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竣工决算跟竣工结算的含义与联系!
在这里随便说一下预算。 竣工预算就是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事先的预估算。任何单位做任何投资,都要有个成本费用的估计判断,来评价是否值得投资。一般正规的企业都要编制年度预算,来估计一年中的预算,对收入、费用、利润等报董事会审核。 竣工决算就是针对工程完工后对最初的预算进行总结,实际发生的数字就是竣工决算,决算也要报董事会审核。 竣工结算简单点就是竣工总结算清。 联系:决算是结算的前提,没有决算就谈不上结算,二者相辅相成。
概算预算决算结算各是什么意思
概算
有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两种。
解释:编制预算以前,通过概略统计得出的不精确的收支数据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是国家或其授权机关规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建筑中设备安装扩大结构或扩大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耗量,以货币形式表示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指标是在建筑或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上,以主体项目为主,合并相关部分进行综合,扩大而成,因此,也叫扩大定额。
预算
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 、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 *** 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预算(Budget)包含的内容不仅仅是预测,它还涉及到有计划地巧妙处理所有变量,这些变量决定着公司未来努力达到某一有利地位的绩效。
决算
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当国家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要根据年度执行的最终结果编制国家决算。它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决算收入表明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决算支出体现了国家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规模和速度。
结算
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资金调拨等原因所发生的货币收、付业务的清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部分施工但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可否要求结算工程款
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可否要求结算工程款,这要看工程的合同是怎样要求的。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