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以后欠的钱还要还吗(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坐牢出来欠的钱还要还吗
法律分析:坐牢了也要还钱,坐牢只能说明承担了刑事责任,不能免除还钱的民事责任。如果债权已过追诉期,则会形成抗辩权,对抗债权人。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借款人因还不起债务去坐牢后回来还要还钱吗
欠债人以为坐牢就能逃避债务。其实,坐完牢出来,欠下的钱还得照样还,而且还多了一笔延迟还款的利息要支付。本文介绍一下欠钱不还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1,欠钱坐牢后还得还钱
不存在坐牢就能抵消了债务这一说法,因此因欠债而坐牢,坐完出来该还债的还是需要还,不会因为坐牢就消失或者减少。欠债人因为欠款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本应该承担的还债的民事责任并不冲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因为拒不执行还款的判决、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其他的原因,而还债归还债,并不受刑事处罚的影响。
2,坐牢不能抵消债务
一般情况下,因借贷纠纷导致的处罚,还会对欠债人的财产进行抵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如果借款人的财产不足以还清债务,那么即使是坐牢出来了仍是需要还清剩余部分的欠款。如果是诈骗类犯罪,当事人因受到诈骗而财产受到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但是需要被害人另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还钱,不然做完牢出来被害人没有要求被告人还钱的依据。
3,欠钱坐牢还得还利息
因为坐牢导致所欠的债款更加逾期没还上,也是可以合理产生了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这笔多出来的债务也是需要继续偿还的,并不会因为坐牢就停止计算利息或者会先将这笔债务闲置处理,因此肯定是不存在“坐完牢就不用还钱”这等好事的。
欠债还钱,天下没有白费的午餐,因此肯定不会因为你坐完牢出来便不要你还钱,这等好事起码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支撑的依据的。因此,千万不要想着通过坐牢来躲债,这是万万行不通的。
欠钱不还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一、欠钱不还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1、欠钱不还坐牢后,还要还钱。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免除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在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及时还款,暂无还款能力的,可以与贷款人约定分期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遗失了该怎么办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