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案例及分析(劳务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06
549
2008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2012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合同案例:退休人员即使签订劳动合同也要按劳务关系处理

合同案例:退休人员即使签订劳动合同也要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劳务市场中两种最常见的法律关系,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对现实中劳动争议的定性和处理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一些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关系想,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李某1982年7月参加工作,于2001年8月在广东省某市国家税务局办理退休,自2001年9月起领取退休金,为该局正式退休公务员。2011年8月李某进入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5年的劳动合同书。

2012年3月24日,李某提出辞职。李某主张其工作期间存在双休日加班情形,其因某会计师事务所拖欠加班工资提出辞职,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某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其申请请求。李某不服仲裁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系退休公务员并已领取退休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某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的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系劳务关系,在其不能证明双方就加班费及解除劳务关系经济补偿金存在约定的情形下,对其上述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

律师分析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对退休人员劳动争议纠纷按“劳动关系”处理还是按“劳务关系”处理,两者有重大区别。按“劳动关系”处理,就意味着适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伤标准、经济补偿等一系列劳动标准;而按“劳务关系”处理,则主要看双方所达成的协议。两种法律关系在主体地位、享受待遇、雇主承担的.义务、适用法律等方面截然不同。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劳动者各自的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没有明确这是丧失劳动主体资格的上限。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聘用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各地法律对此适用标准不一。

广东省高院分别在2008年和2012年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和座谈会纪要。2008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

2012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由此可见,2012年以前,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关系可以按劳动关系处理。但是2012年6月份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出台后,只要劳动者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工关系一律按劳务关系处理。

结合本案,李某是退休公务员,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退休金,其不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因此,其与某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和调整。李某对其主张的加班费及解除劳务关系经济补偿金负有举证责任,在其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其诉讼请求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求帮忙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张某进行考勤管理和发放工资;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每天下午到报社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五天。

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要看出现的重大差错,是否达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节。达到了就不会支持,反之就会支持。

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李某已经怀孕,用人单位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损失。

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合资企业在本案中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5-8问,属于论述和简述,超越了案例分析范围,此处不再作答,请另行提问!

关于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朋友 只有三道题答案:

计算 1.该公司与陈某约定的试用期限不合法,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大于三个月小于一年的,试用期应该小于等于一个月。电脑公司与陈某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所以不得低于1600元;赔偿陈某5500元.

案例 2.答:在本案中,劳务公司、建筑公司和胡某之间建立了劳务派遣关系。在胡某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与建筑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都作了较为清楚的约定。但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建筑公司违反了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没有按期向劳务公司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报酬,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因为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当债务人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仍然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实际履行。在本案中,建筑公司违反了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义务,但这不能构成劳务公司拒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正当理由。劳动报酬涉及劳动者的生存问题,作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即使在建筑公司违约的情况下,劳务公司也仍然应当向胡某等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务公司在支付了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后,可以向建筑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4.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其在劳动关系中的职务行为属于企业行为,而非代表其个人。只要企业法人资格不变,法定代表人无论如何变动,都不应影响企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本案中,该公司前任领导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企业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该公司认为与童某所签劳动合同是前任领导签字的,新任领导就可以不履行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就是说,虽然企业法人代表改变了,但企业法人主体未发生变化,企业法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未发生变化。因此,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对劳动者所承诺的义务,不履行即构成违约行为。当然,企业法人代表发生改变后,新任法人代表作为企业经营负责人,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作重大调整,对人员使用作合理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如果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因生产经营状况变化无法履行原合同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者未发生变化,企业则应当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

不能全给你。这些是老师的给的资源里面所找到的。不要太懒了。PS 星期四就要交了 提醒你一下。

求一份人力资源的劳动合同案例分析报告3000字左右

案例经过:

甲与乙是同乡,2001年12月乙投资新办公司,邀请甲加盟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约定月薪为5000元。碍于情面,甲与乙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只由乙方出具了一份“关于工资的说明”,在说明里简单地列了甲到公司的日期、月薪、担任的职务,公司落款盖章。

为了偷避个人所得税,甲每月以个人的名义在公司工资单上签领工资800元,其余的4200元甲分别以多个朋友的名义(事实上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签领工资。同时,乙以“为甲方偷避了个人所得税”为由,要求甲自行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包括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甲默许。

2003年5月,因公司业务拓展不力、资金短缺而陷入经营困境,乙决定裁减员工以减少日常开支,于5月中旬通知甲自6月1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甲要求公司给予相当于二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乙方不允。甲遂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1、公司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二个月工资);2、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再给予5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金;3、支付本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

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以何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要求按5000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只同意按800元/月的标准支付。

仲裁委调解不成后裁决:乙方以甲方在工资单上签字实际领取的工资为准给予甲方经济补偿1600元,同时支付8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和企业所应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金。

甲方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1、“关于工资的说明”具有法律效力;2、乙方无法提供证据表明甲方的朋友与乙方公司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也未为这些甲方的朋友缴纳社会保险,且他们的工资实际全为甲方领取,表明甲方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为5000元。判定甲方胜诉,支持甲方的所有请求。

分析: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虽不属于规范的劳动关系,但我国现行政策将事实劳动关系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现实中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动者碍于情面和雇佣关系淡化劳动合同概念的情况普遍存在。如果上述案例中的甲与乙方公司事先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就不会有发生劳动纠纷后的处理麻烦。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要学会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

2、按《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等的精神,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赔偿劳动者损失。相应的,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也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可见,劳动合同规定了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双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用人单位既不能把劳动合同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要把劳动合同看成是约束企业的紧箍咒。

3、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上述案例中甲方要求公司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和5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当给予支持。

4、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有合法收入公民的义务。虽然现实中确实也普遍(特别是在一些新办的私营企业中)存在案例中乙方公司为劳动者偷逃个人所得税创造条件甚至主动为员工逃税的情况。为员工偷逃个人所得税是非法行为。

5、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按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农村建房承揽合同纠纷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合同纠纷案例)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 ...
综合知识
578热度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快递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作者: 时间:2008-09-18原始材料[案情]2003年,**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公司向唐某授予“**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 ...
综合知识
430热度

网络信息合同纠纷案例(网络合同纠纷案例及分析)

但不管怎么说,谢娜工作室现在涉嫌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并不是一件奇怪之事,毕竟谢娜曾经担任过安琪酵母公司代言人,这也就意味着网友掌握了谢娜成为安琪酵母公司代言人之后有可能涉嫌虚假合同等等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谢娜也就可以成为安琪酵母公司 ...
综合知识
406热度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本案《协议书》没有约定如何让拟收购方知晓矾山磷矿新公司已经注册事实的方式和义务,但是并非在一切合同约定有漏洞、概念不确定的情况下,自然构成相对方的附随义务,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 ...
综合知识
563热度

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例(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教育培训合同电子版 篇1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相合作,互相 ...
综合知识
623热度

酒店合同纠纷(酒店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业主代表则认为,在未经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某酒店直接发公告要求业主减免租金,如果业主方不同意就直接解约,这种强硬方式让人无 ...
综合知识
39热度

劳务合同纠纷属于买卖纠纷吗案例(劳务合同纠纷案例)

劳务合同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的,属于合同或者协议那一类的,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关系,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而劳动纠纷是指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专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
综合知识
104热度

近两年合同纠纷案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的代理人xx元支付了定金5万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原告支付的定金共计¥10万元,【案例一】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2017)粤1303民初2812号本院认为,原告天合公司与被告众望光耀公司所签订的2个《工程承包合 ...
综合知识
509热度

店家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委托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关于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的案例我认为,法院应当判决食品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虽然食品公司的函电中说到,150型号水泥100吨,但是没有包含价格等,因此还不构成邀约,当然的建设水泥厂的行为也不构成承诺,因此他们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当然无 ...
综合知识
921热度

民事案例分析真实案例分析(民事案例分析真实案例分析报告怎么写)

(3)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乙退回手机,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2)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甲退货,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3)商店商店诉请法院要求乙退回手机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甲在本市闹市区开了一家名叫“长安食府”的饭 ...
综合知识
643热度

拖欠劳务费案例(拖欠劳务费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后原告向被告吴某某 ...
综合知识
542热度

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根据《建筑法》第67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企业甲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承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例法律分析:刘某向四川省某公司出具《天津某项目外架搭设承诺函》,约定由刘某负责现场所 ...
综合知识
601热度

酒店真实案例分析(酒店真实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圣爵菲斯酒店利用 YeaHotel智能酒旅服务系统 搭建一套完整的 会员框架 并根据酒店会员情况提出 会员体系设计方案, 通过 后台数据 精细化分析 会员消费状态 ,实现会员的信息维护和活动营销,湖南圣爵菲斯酒店 2019年接入 YeaHotel智能酒旅服务系统 ...
综合知识
801热度

工程合同纠纷案例ppT(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第一部分 案例17的基本情况这是一个 ...
综合知识
547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