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 解决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 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 涉外经济合同 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则.当事人之间为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无效。 (二)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三)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合司争议的仲裁是各国商贸活动中通行的惯例。 (四)诉讼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的方式有4种: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比较快,费用又比较低,所以很受当事人欢迎。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则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以,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包括哪些
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即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有名合同纠纷和无名合同纠纷、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有效合同纠纷又包括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出现合同纠纷,基本的解决原则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 合同的当事人 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关于经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发生合同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申请调解、按合同约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个,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般有哪些
(一)不宜单纯约定合同争议协商解决
合同文本中仅仅约定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没有实质法律意义。协商解决争议是合同当事人无需约定即都享有的法定权利,无需在合同中专门约定。而合同文本中单纯约定以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同时也排除了任何一方凭借地域优势获得诉讼管辖权的情况。虽然从理论上实现了公正,但是实际上由于管辖权的不确定性,对于原告而言其选择余地相对更大,此种方式其实增大了更多凭借诉讼管辖权搞地方保护的可能。
(二)仲裁的约定
合同文本适用仲裁解决争议条款,除了应符合法律规定外,建议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标的额对于公司业务而言属于中等以下的合同。
(2)法律关系简单明确。
2、仲裁解决争议条款的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合同争议解决适用仲裁要明确约定。
(2)合同文本中适用仲裁的事项要要明确。
(3)合同争议适用的仲裁机构的名称要准确且真实存在。
3、仲裁机构的选择:
仲裁不实行级别关系和地域管辖,合同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的范围很宽泛。但是即便如此也要综合考虑成本、荣誉度等方面原因,选择适合本公司业务情况的仲裁机构:
(1)仲裁就近原则。
(2)仲裁机构荣誉原则。
(3)较大城市优先原则。
(4)成本维持原则。
(三)诉讼管辖的约定
1、业务合同约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坚持己方所在地法院原则。实行这一原则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节约诉讼成本。
(2)有利于为己方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3)诉讼中的各类权利有利于更好的实现。
合同文本中约定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并不意味着己方法院必然能够获得诉讼管辖权,由于约定法院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诉讼法中牵连关系原因,已经约定的己方法院管辖的约定条款很可能会因此归于无效。
尽量不要使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签订时的合同当事人而言属于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虽然法律对这种约定并未禁止,但是无法从约定形式上保护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合同文本中应尽可能的避免使用上述表达方式。当然在己方处于弱势市场地位的情况下,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为求得相对平等的合同管辖权,选择此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自己争取到一定的合同争议解决优势。
基于以上原因,在合同文本中约定管辖法院时如果要明确到具体的法院名称,或具体的行政区所在法院,应当首先明确该法院对该合同争议是否有权管辖。比如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约定管辖法院时直接约定某区法院作为某知识产权合同的争议解决法院,但是实际上该法院并未获得最高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授权,由此该种约定自然无效。
实际操作中,如果业务双方属于不同的区县但属于同一地级市,管辖法院应当明确到具体哪个区的法院解决争议。如果业务双方属于不同的地级市的话,合同文本中可以直接约定某地级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如此以来就可以规避诸多因案件特殊,合同标的额过大等基层法院无权管辖的情况。此外,由于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货物接收地等因素都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一定影响,为避免原来约定无效,应尽可能的将上述地点与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所在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