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事实与理由不属实(起诉离婚事实与理由不属实会有什么后果)
妻子起诉理由与事实不符怎么处理
一、女方起诉离婚理由不真实我应该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起诉书不符实情,男方可以在答辩状中表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起诉,起诉状中表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根据诉讼事实理由进行答辩,反驳与事实不符的请求,并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反驳原告事实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如果单方面想要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对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或者证实双方确已感情破裂。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婆向法院起诉离婚状的内容不真实,都是谎话连篇,我有证明,不想让刚上大学的儿子成为单亲,合好!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您妻子起诉状中的描述来看并不算好逸恶劳,如果对方主张您好逸恶劳,则女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让法官采信。您一方可以在答辩状中对女方提出的主张进行反驳,一方面可以准备证据向法院说明两人感情恩爱如初。但是即使这次没有判决离婚,六个月后女方再次提出离婚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离婚起诉状不属实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1、具体要看该条的内容和性质;2、如实虚假陈诉、虚假证据,法院将作出不利原告的认定。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中内容不属实一般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只是其诉讼主张法庭不予采用。与此同时,必须揭露其虚假的事实或者证据,否则法院也许采信,因为法庭上是用证据说话的,如果其证据对方没有有力反驳,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所以要引起重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起诉离婚理由造假怎么办
法律分析:原告必须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负举证责任,如果描述的事实不符实际,即将面临败诉的危险,但是具体的事项必须具体分析。要求对方举证证明,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反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但感情破裂理由与事实不符。被告是否可一对离婚理由进行辩护?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反驳原告的起诉理由。开庭审理时,要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审判长会征询当事人意见,被告都可以反驳对方诉讼请求。离婚案件还应当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时被告也可以反驳对方主张。值得注意的是,原告起诉离婚,要提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庭主要不是看原告的理由是什么,而是要看原告是否有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原告的起诉的理由和事实不符,自然拿不出证据,法院就不会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因此,只要原告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要坚持不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立,没有必要太担心。被告要想挽回婚姻,就不要在法庭上和原告撕破脸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老年人起诉离婚,所说都不是理由,恶人先告状
被告方可以依据事实予以反驳。
起诉离婚与年龄无关,老年人也有依法起诉离婚的权利。
如果认为原告起诉事实不存在、理由不成立,被告可以举证,拿出事实依据,提出相反的意见予以驳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事实说话,事实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法律途径。因此,要印证事实,必须拿出与事实相符的依据。这个依据就是证据。只要被告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的起诉事实不存在,法院会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公正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男方提出离婚,但起诉书与事实不符,女方也想离,但不想上法院,同时又对男方的说法有异议,女方该怎么办
1、离婚案件以为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当事人必须到庭。
2、对对方起诉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提交答辩状,也可以当庭答辩。
3、养育子女的补偿应该是没有的,因为当时你们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但是可以就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提出请求。
4、如果法院判决补偿,对方不执行的话直接到法院去申请执行。
5、各自的婚前财产归个人,不需要说。
6、子女可以陈述其见闻,但你必须在开庭十日前提交申请,作为证人出庭。
7、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不可以不管。
8、双方能协商一致到民政去办理固然很好,好聚好散,不行的话去法院也一样,法院调解也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