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起诉法院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起诉被告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法院送达传票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法院找不到被告人传票送达不到怎么办
1、法院找不到被告人,传票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被告都送达之后才会确定开庭日期,送达以后被告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
2、法律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法院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是指法院指派本院的工作人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面交受送达人。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产生同等的法律效力,适用时应注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调解书,说明当事人已反悔,不能将调解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3、委托送达,是指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时,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是指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挂号寄交受送达人。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转交送达,是指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交受送达人。
法院联系不到被告本人怎么办
联系不上被告人法院的做法如下:
1、法院联系不到被告本人不影响案件审理和文书送达。立案后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2、案件审理后,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3、对一般案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前调解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法律分析:找不到被告,可以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如果法院电话通知被告,但被告没有到法院领取传票,法院还可以邮寄方式送达给被告。在法院电话和邮寄方式通知被告之后,被告没有到法庭应诉,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找不到被告人,案子就办不了了吗
1、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找不到的,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依法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2、如果法院要求原告申请停止诉讼(即要求原告撤诉)的,原告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的,就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案件(尤其是民商案件)由于无法找到被告而予搁浅,导致长期无法结案,原告方的损失无法得到及时的补偿,甚至进一步扩大损失。这就要求作为当事人的原告方起诉时必须尽可能的提供被告详细准确的情况,包括准确地址、联系方式、基本情况等,以便法院将诉状及时送达并通知起到庭应诉。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立案了,但找不到被告,会一直拖下去吗?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法院实行拘传,强制其到庭。如找不到时,可以由他的单位,或者居委会或者邻居代为签收,视为被告已经收到,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有以下规定: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