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上班三年没签劳动合同(上班三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三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诉讼时效
公司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赔偿11个月的工资,根据规定,单位没有与职员依照法律的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么自用工关系建立的第二个月起,单位最多需要承担支付11个月的双倍薪资的责任,多支付的那部分,属于单位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公司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1、公司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赔偿11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三年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由于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1年,公司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职员不一定可以获得双倍薪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公司违法了吗?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公司不一定违法了,实践中,没签劳动合同又被人辞退了,在下面情况中分别有所不同:
1、若职员上班还不满一个月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从用功之日起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但要是你上班还不到一个月的,这个时候还没签合同,公司没有违反规定,现在辞退员工也符合规定。
2、若职员上班超过一个月以上
如果职员已经在公司提供劳动力超过一个月以上,到这个时候公司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又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没有给一个月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就把你被辞退,这个时候公司是违反规定的。
建议要是遇到这种的,最好及时去搜集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下面的仲裁请求:
(1)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签订合同支付给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
(2)要求单位赔偿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未满半年超过三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赔偿,未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赔偿);
(3)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上班以来的社保。
对于所有劳动者来说,都应当知道,在入职一个月后单位若是依旧没有与自己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违法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的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1年,公司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职员不一定可以获得双倍薪资。
入职三年多了,期间公司没有提过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为其服务,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相应的报酬给劳动者。关于入职三年多了,期间公司没有提过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认为该公司明显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作为已经毕业的劳动者,在入职后的第一天就应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举报。其次,该公司对于入职三年的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按照法律法规应该要给劳动者一定的赔偿损失。最后,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不要入职。一个连基本劳动法都不遵守的公司,说明非常不重视员工,像这样的公司不利于员工个人的成长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发展。
一:劳动者要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已经毕业的劳动者,在入职后的第一天就应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举报。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第一时间去举报,会举报成功的。
该公司对于入职三年的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按照法律法规应该要给劳动者一定的赔偿损失。
三:不要在这样的公司就职,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不要入职。一个连基本劳动法都不遵守的公司,说明非常不重视员工,像这样的公司不利于员工个人的成长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发展。
关于入职三年多了,期间公司没有提过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多,公司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向公司辞职后可以得到什么补助?
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其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工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