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经济纠纷律师费一般怎么收费)
请律师官司打不赢也要付律师费吗
律师打官司输了还会收费。律师的费用跟官司的输赢关系,律师在案件审理期间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决定的,不过对于律师来说败诉对其本身的声誉也是有所影响的,所以律师会尽力打赢官司。
一、聘请的律师打官司输了还收费吗?
一般来说聘请律师打官司输了还收费的,除非之前做过约定,败诉不收取费用。败诉其实对于一个律师来说很不友好,所以他们会努力赢,所以不论胜负都要收费。正常情况下,请律师是需要收费的,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案情的复杂情况而定,律师费也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报酬,与官司胜负无关,但律师风险代理除外。
二、常见的律师收费类型有哪些?
1、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诉讼标的额的2-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2、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最高不得高于30%。
3、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如果第一种一般代理,输了官司也要付律师费的;如果是第二种全风险代理,输了官司是不用付律师费;
如果是第三种半风险代理,也只是付前期的基本费用,其它的费用不再支付。
三、律师收费标准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遇到纠纷当事人都会通过打官司来处理,为了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会聘请律师,一般来说打官司无论输赢都是要收费的,只有收了费用,律师才会尽其所能帮当事人打官司。而律师的收取费用也是有标准和类型的,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来决定。
经济纠纷起诉律师费谁承担
法律主观:
经济纠纷的律师费一般是委托人承担,但是委托人可以在起诉的时候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决。交易过程中,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法律客观:
《 律师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甲乙双方打官司,输的的一方是不是要承担所有的诉讼费,律师费?
一、甲乙双方打官司,输的一方应当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应当由委托人支付,律师费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与官司的输赢无关但也有特殊案例。
二、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
1、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2、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
3、三、双方约定。
4、法院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意见
扩展资料: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收费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律师费是败诉的一方出吗
1.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我国民事诉讼中,出庭律师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有权要求提供新的证据,有权对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
2.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合同中明确收费条款。合同或者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支付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变更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金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二,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
律师费有可能是先交,也有可能是后交,因为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正常的委托是先交,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是风险代理人,要先办理手续,胜诉后再付款。输了官司就不赔了。然而,风险代理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案件时,会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等事项,并按约定执行律师相关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通常按标的金额比例收取。一般来说,律师的代理费需要在签约时或者签约后几天内支付。
当前哪些方面的案件律师代理费由败诉被告承担?
打官司时,很多原告都可能认为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应当由败诉的对方来承担。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项主张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也会有条件的支持原告主张的由败诉的被告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注释)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此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不正当竞争案件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6、仲裁案件
法律依据: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该用的承担问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7、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对《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的必要费用的阐释,根据类推原理可作为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法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的考虑
三、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应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最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词语。人民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法官对最后确定的律师费的具体数额仍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律师费,而非全部。因此在签订律师费用时仍应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经济纠纷胜诉后律师费谁出
法律分析:在打官司(诉讼)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原则,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1. 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2. 法律援助案件;3. 著作权侵权案件;4. 商标权侵权案件;5. 专利侵权案件;6. 反不正当竞争案件;7.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8. 担保权诉讼案件;9. 仲裁案件。(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