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的女方离婚了怎么办(房产证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夫妻离婚了,房产证上还有女方名字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上还有女方名下的,应当按照离婚方式处理。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离婚后,应当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将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去除女方的名字;选择诉讼离婚的,男方可以拿着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去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将房产证上女方的名字去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房产证女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配
房产证女方名字离婚时的分割如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证上有夫妻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后又离婚了,该如何处理房子?
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后又离婚了,该如何处理房子?
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可以协商的,按照协商意见进行分割。但最终需要法院判决时,法官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长短、离婚原因、是否有子女、是否存在婚姻过错等因素。一般来说,加名字的一方会占比较小的百分比。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这种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加了对方的名字,都属于买受人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所有权仍归婚前全款购房的一方。
婚后房屋的归属问题,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平分。如果婚前未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共同投资买房。离婚后,无论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还是一方的名字,房子都作为共同财产对待,平分。父母赠与的房屋,如果没有相关约定,默认为夫妻双方赠与。房产证上哪怕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其他注意事项,通过继承获得的房屋主要看被继承人的态度。谁决定谁拥有房子,谁就属于继承人。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民法典:这三种情况不用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财产归属,且该财产也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指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屋)。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是共同所有,离婚不一定是平分。法官会参考出资额、婚姻长短、有无子女、双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做出判决。比如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决,加名方占25%,房产原所有人占75%。这个案子影响很大,相信各个法院也会参考。如果是按份共有,法官判决分割离婚财产时,基本会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分割。
婚前买的房子,写的是女方名字,离婚后 房子怎么分配 法院会怎么判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男方若要获得应得补偿,需要提供共同购买房产的相应证据,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对于财产的归属可以由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
扩展资料:
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若想将对方的姓名写在房产证上,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买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要求不同。比如,上海、深圳要求购房者连续缴纳五年社保才可购房。所以,就算男方想要将对方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中,前提也必须是对方拥有购房资格才行。
2、做好按揭买房: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部分,应双方平分。
3、按揭买房: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部分,应双方平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婚后买房时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归谁?
结婚买房这件事一直是备受很多家庭关注的一件事,尤其是随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界定,使得很多家庭在子女买房问题上一直存在诸多的考虑。现在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希望在结婚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婚前房产,这样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保障。如果双方结婚前没有买房,结婚后买房又涉及到了房产证写谁的名字的问题。或者其中一方有房但是还有贷款需要婚后共同还贷,诸如此类的问题让很多要结婚的年轻人非常头疼。有网友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婚后买房时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归谁呢?这个就要看实际情况了,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个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一、婚后买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买的,离婚后双方各一半
结婚以后买的房子,如果没有其他情况,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你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要离婚这个房子也是一人一半。
二、如果买房是你的父母出资赞助的,那么房子可归你所有
如果是结婚后买房,但是房子是你的父母出资赞助的,拿出转账凭证来,那么房子可能归你所有。如果你的父母只出资一部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了一部分,那么就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一半相对应的房产价值还给对方。
三、如果是你自己的婚前财产买的,能证明那么房子也可归你
如果你是婚后买的房子,但是买房子的钱是你用自己的婚前财产买的,如果你能证明这一点。那么房子就可以归你,和你的另一半没有任何的关系,前提是必须要证明你买房子的钱和夫妻共同财产无关,是用你的婚前财产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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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首付买房。房本是只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办?
您好,关于男方支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对于该房屋如何进行分割,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夫妻间对于该房屋在婚内有约定,那么该房屋的归属从其约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约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协议不成的,那么就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了。
第一,如果房产证是在结婚后办理的,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系男方出资,且结婚时间较短,法官会从公平的角度,适当考虑婚前出资一方的利益。
第二,如果房产证是婚前办理的。若双方结婚后在房屋中居住生活,且购房时间与结婚时间相差甚短,即使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一般也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领结婚证再买房,房产证有女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