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
什么是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发[2001]11号)和2008年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高检会[2008]2号)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性质认定,原则上应当掌握在适用中国实行《合同法》的合同范围。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所以常见的有债权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等民事合同。一些不直接发生债权关系的如合伙合同、联营合同、承包合同等也应当在内,因为该类合同侵害的客体应当是市场经济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量刑标准如下: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
2、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
3、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前蔽刑期增加一个月如世运,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渣梁内酌情增加刑期;
5、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世拆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山码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慧返州或者冒用返念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