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计量规范最新(建筑计算规则最新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量规范》(GB T50353-201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为( )。
【答案】:A、B、D、E
2021教材P358、359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勒脚、附墙柱(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介绍?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招标工程量清单(5)招标控制价(6)投标报价(7)合同价款约定(8)工程计量(9)合同价款调整(10)合同价款中期支付(11)竣工结算与支付(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4)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5)计价表格
其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术语的基本内容:
2.0.1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三、四位为章顺序码,五、六位为节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3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0.4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5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0.6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2.0.7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
2.0.8消耗量定额 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条件下,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2.0.9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现行计量规范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现行计量规范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介绍如下:
现行计量规范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这对于工程项目的计量和结算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现行计量规范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方法。根据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算,包括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同时,规范还规定了不同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确保了工程量的计算准确性和一致性。
其次,现行计量规范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要求。规范要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量的计算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同时,规范还要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量的计算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此外,现行计量规范还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流程和程序。规范要求在工程项目的计量和结算过程中,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和核对。具体流程包括项目计量申请、计量资料准备、计量现场勘测、计量结果确认等环节,确保工程量的计算过程规范、透明和可追溯。
最后,现行计量规范还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责任和义务。规范要求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和核对,并对计算结果负责。同时,规范还规定了对于工程量计算错误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工程量的计算准确无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值得收藏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图2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
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图3 地下室示意图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图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图4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
7、室内楼梯、井道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图5)8、建筑物顶部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5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图6)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图6 某楼层剖面
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1、挑廊、走廊、檐廊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图7)
图7 檐廊示意图
2、架空走廊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3、门斗、橱窗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4、阳台、雨篷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5、室外楼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6、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三、特殊的房屋建筑1、立体库房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图9),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如图9: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注:这里所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建筑工程计量规范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计量规范中的梁净长、柱净高度、梁面抹灰和柱面抹灰等内容。
🏗️梁净长计算
梁净长计算时,与柱连接时算至柱侧面,与墙相连时算至墙侧面。
🏭柱净高度计算
柱净高度,按地面至板底的距离计算。抹灰不到顶时,算至设计抹灰高度。
🏠梁面抹灰计算
梁面抹灰,是指天棚不抹灰或仅做勾缝,而梁侧面及底面按设计需抹灰。若天棚抹灰,则梁面抹灰不能单独列项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工程量内。圈梁、过梁及梁下有墙的框架梁抹灰,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柱面抹灰计算
柱面抹灰,是指柱四边未与墙相连时的柱面抹灰。若柱与墙相连,则柱面抹灰不能单独列项计算,并入相应墙面抹灰工程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