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 视频)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证据
如下: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二、法律规定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仲裁证据不足如何办
当事人继续收集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即可申请劳动仲裁。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由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公司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时,如果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是不会受理仲裁申请的。
证据不足,可继续搜集,同时有愿意出庭作证的相关证人证言也属于证据之一。一般而言,举证只要有相关劳动证明就可以,比如工牌,工资单,社保卡等等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由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如果不提供,公司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最有效的证据
法律主观:
申请劳动仲裁更有效的证据:(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证据有哪几种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一般提交如下 证据 : 1、书面 劳动合同 ; 2、 工资 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 社保 缴费证明; 4、 个人所得税 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此外,能够证明劳动 合同履行 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仲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提供的证据有: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居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证人证言;社保局打印盖章的社保清单;地税局打印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需要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可以算证据。劳动仲裁中,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证据,它可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的责任。劳动争议的证据可以证明劳动争议的发生,以及双方的责任。
劳动仲裁裁决是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它可以证明劳动仲裁的结果,以及双方的责任。劳动仲裁协议是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它可以证明双方的协议,以及双方的责任,劳动仲裁还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视频等,以证明双方的责任。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在仲裁庭开庭裁决意见进行最后调解,达不成调解的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对于当庭裁决的,仲裁庭应在7日内送达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当事人接到仲裁裁决书后,仲裁程序即告终结。
劳动仲裁人证算证据吗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的证据包括:1、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牌、考勤记录等;2、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领取表等;3、社保缴纳证明;4、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仲裁事项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我手上没有一点证明材料怎么办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胸卡”、“通讯录”、“名片”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8、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盖章的用人单位文件(用人单位下发的盖章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或盖章的用人单位文件(管理制度等)。
9、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或与用人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些业务方面的证明。
10、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
11、录像、录音、照片(在本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录像、录音。另外,劳动者在工作时可用相机或手机拍摄上下班情况、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证明提供劳动的证据,进而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2、如果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仍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帮你搜集有利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即可。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是该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需要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可以算证据。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
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大多数现在的单位,在准备办理入职手续时,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入职。毕竟单位也怕你随意离职,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你也害怕单位不给你支付劳动报酬,为了双方利益考虑,你们会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在准备劳动仲裁时,一定要带好资料。
法律分析:一、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大多数现在的单位,在准备办理入职手续时,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入职。毕竟单位也怕你随意离职,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你也害怕单位不给你支付劳动报酬,为了双方利益考虑,你们会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在准备劳动仲裁时,一定要带好资料。二、考勤打卡现在很多公司,为了加强员工考勤情况,一般都会在工作地点,设立考勤打卡,上面信息正是可以证明你在改单位工作的有利证明。这些资料是可以拿出来的,上面的信息精准到十分秒,这可以为你的仲裁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需要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可以算证据。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只能悄悄在工作期间收集,比如说工作记录,打卡记录,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是最核心的工作证明的证据;如果被解除劳动合同,要公司下发通知,截图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
一、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
1、劳动仲裁最有力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办理流程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