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如何赔付(定金和违约金条款只能二选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故正确答案为D。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相对方( )。
【答案】:C
本题属于法条记忆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在一个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在违约金责任和定金责任中择一请求。也就是说,违约金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可见,选项C符合法条的规定,应选C。基于此,排除选项A、B、D。
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违约时要怎么适用
法律分析: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只能择一适用。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如果有定金违约金赔偿怎么算
法律主观:
定金和违约金选择其中一种赔偿,《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按照定金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使用方法是()
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二选一。
法律分析
首先,对于定金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对于违约金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守约方可以二选一,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如果适用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如果适用违约金条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试题中关于定金与违约金的问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守约方只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违约金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扩展资料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并用,违约金条款与损害赔偿,定金与损害赔偿均能并用。但有一定限制,定金或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使用后,获得的利益不能超过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