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代签字代签人有责任吗
欠条代签字代签人有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 欠款 人承认是他委托,或者事后有追认行为,代写人不负偿还责任,但是要负证明责任。如果欠款人不承认,且无其他 证据 ,代写人承担偿还责任。 《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 代理 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 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欠条上替别人签字承担法律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
1、如果欠款人承认是他委托,或者事后有追认行为,代写人不负偿还责任,但是要负证明责任。
2、如果欠款人不承认,且无其他证据,代写人承担偿还责任。
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应。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4、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欠条内容合法。
总的来说,帮别人写欠条,如果经过他人同意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欠款人不承认,且无其他证据,代写人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签字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签字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如果代理人明知是违法行为仍然代理的,则代理人要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权益的,代理人与相对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是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代别人签字的,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赔偿责任;
3、如果被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的话,在授权范围内代签字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代理的种类划分有:
1、以代理权限范围为划分;
2、分标准的代理行为划分;
3、根据代理人的人数划分。
综上所述,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替别人签字有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欠条可以代签字吗
欠条可以代签字吗。
欠条可以家属代签。如果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事先沟通协商好,并且事后没有反悔或者不遵守约定的行为的,家属是可以代签欠条的。但是如果被代签人不予追认或不同意,由代签名字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务纠纷的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法律并未规定借条不能让别人代写,借条也不会因为是让他人代写的而失去法律效力。但如果借款人自己也会写字,建议在借钱的时候,借条最好不要让别人替写,谁借钱就应该让谁写借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签欠条要负责任吗
代签欠条是否要负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帮别人写欠条,如果经过别人同意的一般不承担责任;
2、别人同意后,当事人就可以作为别人的代理人,以别人的名义写欠条该欠条对别人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别人要求写的是欺诈的欠条,帮别人写的人知情的要与别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签欠条的流程具体如下:
1、欠款的原因;
2、欠款准确数额,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明确欠款的偿还期限;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代签欠条的条件具体如下: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代签欠条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综上所述,代签欠条时,一定要明确借贷双方的责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贷款签字的人有什么责任
贷款签字的人有什么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作为代理人签名,且有合法代理手续、出借方也知道是代理的,则签字者不负法律责任,应由实际贷款 负责偿还贷款。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而替别人贷款签字的,签字者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属于贷款人,负有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如果实际贷款人到时不还贷款的,应由签字者负责偿还。
3、如果是夫妻贷款,配偶签字那就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贷款签字责任。
一般在借条上签字只存在三种身份可能,即借款人、保证人或见证人。这几类人因其性质、关系等不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很大的区别。通常认为:
1、在借款人落款处签名的,认定为借款人,落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必须要有相关的反证证明,否则要承担还款责任;在该签名同一行后面签名、正下方签名,可以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在借条上,离借款人签名处距离较远的空白处签名的,一般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但最好标注见证人字样,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3、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落款处标注保证人字样,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