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民事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撤诉后诉讼费怎么退
法律分析:(1)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由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但应减半收取。
2、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撤诉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
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
综上所述,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但应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原告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法律分析:撤诉案件,案件受理费退还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 第二十三条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未开庭撤诉了诉讼费还要交吗
撤诉后,诉讼费通常情况下给退。未开庭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行政、民事和刑事三类。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民事诉讼里,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原告没有出庭按撤诉处理,交的诉讼费能退吗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无故不出庭按撤诉处理,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若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所交纳的诉讼费减半退还。
法律分析
经法院传票传唤,开庭当天原告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应提前向法院提交不参加庭审的理由。不然法院将依法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总结一下,按撤诉处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案件的原告方,如果是被告方未到庭那么可以缺席审理。第二,必须经传票传唤。也就是说口头传唤,电话通知都是不行的。第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无正当理由多指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比如说台风、地震等。当然如果你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到庭的,应当提前跟法官沟通,对于到庭确有困难的,一般法官都会予以理解。
所以,原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一定要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将被视为撤诉,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原告应在诉前对相关诉讼知识进行了解,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出庭确有困难,一定及时和法官沟通,申请延期或者指定代理人参加。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