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款结算流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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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省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一、湖南省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省内房建、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

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

一、湖南省

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省内房建、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的各项时限未有约定的,其期限均为28天。

2

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发包方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完成竣工结算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3

发包人要按约定的比例支付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没有约定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支付比例确定为80%至90%之间。

二、浙江省

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适用于省内能够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新开工房建和市政项目。以政府投资项目,且合同工期在18个月及以上的新开工工程为推广示范重点。

2

施工过程结算中涉及人工、材料补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参照本省现行指导性计价依据执行,补差时间与节点周期相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过程结算中同步办理价款结算;涉及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增减以及计算偏差,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在过程结算中支付。

3

施工单位要根据结算周期编制相应的结算报告,并递交建设单位。对答复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28个工作日确定。

4

因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按期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三、四川省

2020年1月22日,四川发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要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1

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过程结算的理由,拖延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2

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进行划分。

3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进行单独约定。

4

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分段结算详细范围、计量计价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程序、时间、比例、逾期支付处理等内容。

四、广东省

2019年6月13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通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

1

对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在行政审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可简化程序、降低抽查频次。

2

已开工工程,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是竣工结算文件组成之一。

3

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审核的,可按合同约定视同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过程结算报告。

4

发包人超过约定时限不支付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或竣工结算款项,又不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可以抵押偿付方式将该工程折价,还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五、北京市

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1

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2

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六、重庆市

2018年12月20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

2

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

3

实施过程结算的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

七、山西省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从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应当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2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

发包人未按规定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不应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和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4

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包括财政评审)等单位,因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难以实施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通过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

市政工程公司账务处理流程

基本流程: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

支付社会保险费:

1、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贷:银行存款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确认收入:

1、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1%的税率)

2、购进工程材料时?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3、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贷:银行存款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3%)

固定资产:收到购进单据——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月末计提折旧——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小规模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税率根据接的项目分简易计税3%,一般计税10%。开发票根据承接的项目 大类开 建筑服务,小类根据对方要求或者合同上注明的服务内容。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是查账征收根据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乘以所得税率25%(小微减半50%*20%的税率)。

扩展资料: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全套账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知网—市政工程设计院财务管理现状及完善措施

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我们国家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市政建设工程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市政建设工程中,项目是最基础的业务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市政建设工程非常重要。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一)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制度

1、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原则

学院基本建设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和法规进行。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2、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方式

(1)由国家和学院投资(工程概算造价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专业分包项目,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建设单位。

(2)按照上海政府有关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条例,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

(3)工程造价(概算)超过200万人民币的建设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应向市或区招标办公室登记,并由学院委托有代理招标资质的中介服务公司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经学院同意并取得市或区招标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实施公开招标。

(4)工程造价(概算)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学院可自行组织招标工作。由基建规划办公室根据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院土建招标小组负责招标工作,招标过程接受学院纪委和基建修缮领导小组的监督。

(5)工程造价(概算)小于1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由土建招标小组组长及基建、审计、监察等部门讨论,按程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6)由市财政投资“市政府采购中心”归口管理的建设项目,原则上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招标工作,学院基建规划办公室配合其工作。

(7)有特殊专业要求和具有一定专业配合难度的工程,可视具体工程情况讨论决定招标方式。

3、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管理

(1)承包建设工程的相关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学院建设项目。严禁承建单位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它企业的名义承揽学院建设工程。

(2)工程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审查(审核),为证明投标单位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A、有关确定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B、过去三年内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的情况。C、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的情况。

(3)工程造价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建设项目或某些特殊专业、大宗材料必须对该企业及其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组由院监察、审计、基建规划办、使用部门等人员组成,考察结果应向学院土建招标小组如实汇报。

(4)学院土建招标小组或市、区招标办公室根据公开报名结果,若合格报名单位过多,可以以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入围单位,对入围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一般为:工程造价>1000万人民币,并具有建筑一级、装饰一级、市政一级资质;工程造价>100万人民币:建筑、装饰、市政资质均在二级以上;设计、监理、勘探单位资质应在乙级以上。特殊情况由学院土建招投标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4、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1)基本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程序(工程造价>200万元项目)

根据市、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有关条例,由招标代理负责办理,基建规划办公室作相应配合。

(2)基本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程序(工程造价小于200万元)

预算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学院土建招投标小组负责招标,程序如下:

A、项目备案。在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下达后,基建规划办公室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市或区招标办公室进行备案。

B、编制招标文件和发布招标信息。基建规划办公室按规定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经学院土建招标小组审查同意后发出招标信息。

C、资格预审。由土建招标小组对投标人送交的文件进行分析,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若报名单位过多,以资格预审的办法选择入围单位。

D、发放招标文件。将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发放给入围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E、勘察现场。基建规划办公室组织入围投标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F、对投标单位的考察。由基建、审计、监察及使用部门对需要考察的项目进行项目考察,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类似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项目的原始施工合同、施工质量评定资料及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作参考。

G、招标预备会。招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和问题。

H、工程标底的编制与送审。当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一定,即可进入标底编制阶段。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将必要的资料报送院审计处审定。

I、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给基建规划办公室。基建规划办公室接收投标文件后应将其秘密封存。

J、开标。在投标截止的日期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院基建、监察、审计共同举行开标会议,按规定的议程进行开标。

K、评标。在学院纪委和基建修缮领导小组监督下,由学院土建招标小组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投标单位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往业绩、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选择中标单位。

L、定标。中标单位选定后由基建规划办公室代表学院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结果报基建修缮领导小组。

M、合同签订。基建规划办公室、学院审计处代表学院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由分管院长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基本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程序

邀请招标程序是直接向适合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发出邀请,其程序与以上(2)相比,增加了发出邀请书的环节,取消了资格预审的环节。

(二)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制度

材料(设备)的.质量关系到工程的百年大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切实推进基本建设廉洁自律,特制订如下制度:

1、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原则

(1)必须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基本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安全优质,积极采用先进、节约的材料。

(3)材料(设备)采购要做到优质、优价,采购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置。

(4)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明确产品的厂家、信誉度、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价格、提货地点等,严防伪劣产品混入工程之中。各工作室应严格按照验证、考察、核价、验收的要求把好质量、价格及各项技术关,做到人人把关,一丝不苟。

(5)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或“捐赠”形式体现。

(6)各工作室均要做好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和采购记录,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材料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7)各工作室在确定材料时,要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的性价比,对同一内容的材料不得随意进行拆分。

2、材料(设备)采购方式

(1)特种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

A、特种材料(设备)的采购原则上由学院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由其他方式办理。

B、由学院招标方式进行确定的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提前3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本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工作室按本办公室《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负责招标工作。

C、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设备推荐、实地考察、合同谈判,设备验收。

(2)由学院确定、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

A、在招标文件上规定由学院确定,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大宗材料(设备)

a、在招标文件上规定由学院确定的大宗材料(设备),由学院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由其他方式办理。

b、由学院招标方式进行确定大宗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提前3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本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工作室按本办公室《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负责招标工作。

c、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设备推荐、实地考察、合同谈判,设备验收。

B、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价格、品牌暂定价,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

a、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超过10万元(含),除特殊情况外项目管理负责人需提前2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办公室主任,确定方式原则上由本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室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会同审计、监察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另行决定;

b、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小于10万元,由项目管理工作室会同负责本项目的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C、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价格、品牌暂定价,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价格、品牌,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负责验收、检查,严格把关。若项目管理工作室认为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而需要调整的,具体办法如下:

a、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超过10万元(含),除特殊情况外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5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办公室主任,确定方式原则上由本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室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会同审计、监察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另行决定;

b、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小于10万元,由项目管理工作室会同负责本项目的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经过以上方法确定的材料(设备),由主办工作室负责填写材料(设备)确认单。原件由主办工作室负责保管,其他工作室保存复印件。

关于我院奉贤新校区

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制度的补充规定

根据2006年12月12日基建处、审计处就我院奉贤新校区基建项目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确定方法进行充分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对基建规划处二00六年三月制定的《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制度》作如下补充:

一、在招标文件中由投标单位竞争性报价的材料(设备)确定方法(乙方采购)

1、投标文件中对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表述完整、明确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的审计、质量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予以采用(封样);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要求中标施工单位重新申报,原则上投标价格不予突破,如确有必要,允其作相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如下的调整方法执行:

(1)调整价在原投标价之内的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有关人员予以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

(2)调整价超出原投标价的:

A、单个子项目超出的总金额,在批准概算总投资之内且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院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

B、单个子项目超出的总金额,在批准概算总投资之内且在1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的审计、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报本处,经以上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审计处负责人、基建规划处负责人签字。经同意后方可调整;但上报方案应不少于一个备选方案。

C、单个项目超出的总金额,突破批准概算总投资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在使用前的45天将已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完字的《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报本处,由基建规划处负责向主管院长提出申请,经同意以后方可调整。

2、投标文件中对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表述不完整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要求投标单位申报完整;如需要调整的,按照本补充条例第一条第1款的方法进行。

二、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暂定工程、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确定方法

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确定: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要求投标单位推荐三家及以上的厂商或品牌,并明确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等内容,并在使用前的45天将《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报本处,由基建规划处、审计处、项目部等相关人员共同予以确定。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确定原则上价格不容许突破(工程确有需要且经院或处领导批准的除外)。

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指定工程、指定价格的材料(设备)采购方法

原则上由学院统一招标,各项目部需在使用前 90天(特殊情况下,最少不低于60天)向本处申报,具体工作由本处招标合约部负责。

(三)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现场等变更签证制度

签证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的项目设计,施工现场变更,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合理控制建设资金,切实执行基本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制订以下签证制度。

1、基本原则

(1)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则。建设项目力争做到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合理定位、节约成本。坚持勤俭节约的建设方针,建设资金要精打细算,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投资过程控制原则。各项目管理工作室要做到了解用户需求、把握市场动态、控制设计深度、掌握施工节奏、强化投资过程控制。

(3)坚持同步核算原则。各项目管理工作室要严格做到变更、签证与价格核算同步进行,对同一内容的施工现场工程变更不得随意进行拆分。

2、实施办法

(1)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所有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指令都须经过项目负责人予以落实,所有的书面资料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师签字方为有效。

(2)项目管理工作室为做好控制设计,要积极主动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凡需设计变更的,除特殊情况外需提前15个日历天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处长或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3)施工现场工程变更签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变更必须做到与价格核算同步。为确保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在预算所控制之内,每次变更金额为5万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好签证所需的书面资料,报处长备案;每次变更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除特殊情况外需提前5个日历天,由项目负责人向处长提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附费用估算),变更引起的费用在预算所控制之内的,由处长负责征询相关人员意见后,作出同意与否意见,变更引起的费用超出预算所控制的,须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才能执行。

3、工作流程

(1) 提出变更要求(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变更、校方或配套部门的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向处长提出书面变更要求报告(报告须明确:①变更理由;②变更费用的估算;③变更后费用是否在概算范围内);

(2)处长审批:变更后费用在概算范围内的,由处长负责征询有关人员意见后予以批复;变更后费用超出概算范围的,需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予以批复 ;

(3)同意变更:根据同意变更批复单,由项目部通知设计院出具设计修改图或施工单位出具技术核定单,并提出变更费用申请;

(4)填写工程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单,工程监理根据变更理由和依据,确认变更内容和计算变更数量、项目负责人核对内容和数量后报投资监理;

(5)审核变更费用:投资监理根据变更理由和依据、内容和数量(同意变更批复单、设计修改图或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审核变更费用(必要时可要求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内容和数量进行核对),审核结果经基建处和审计处同意后签发项目部。

4、说明

(1)变更要求可以用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费用估算及项目负责人、处长批复意见可书写于联系单下方,以便减少流转周期;

(2)工程签证单中工程监理确认内容和计算数量可与施工同步进行,必要时可通知投资监理同步参与。变更费用可以在审价时一并结算,但投资监理必须做到同步跟踪,对超出预算的费用及时通报。

(四)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设计、施工程序、施工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项目管理工作室要严格做好以下各个环节:

1、主动协调建设工地上各施工企业与配套单位之间的关系,使他们都能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行使各自的工作职责。

2、督促、检查各施工企业及专业配套单位安全生产机构的落实,安全制度的建立,安全技术的措施,文明施工等,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与学院的教学、生活区严格隔离,设立施工车辆专用通道,或制定出有明显交通标志的施工车辆行车路线,确保师生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4、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建设项目的施工引起的破坏。

5、要控制和治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气物以及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危害。

(五)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定本制度:

1、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1)国家和学院拨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2002]39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2)学院自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经费,必须以学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批文或主管院长的书面批复为依据进行相应建设。

(3)注重功能优先、节约经济、合理使用等原则进行投资控制。

(4)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应纳入学院的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其费用应严格按工程进度、质量和合同约定预付或支付,财务部门按审计报告进行财务结算。

2、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1)做好决策阶段的经济参谋。在前期决策阶段和方案设计阶段做好工程项目的经济论证,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加强工程投资控制;不得擅自超预算、超面积、超标准进行建设。若由于特殊原因必须超出原预算标准的,应提请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落实资金后方可执行。

(2)项目管理工作室必须在项目开工前,会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建设经费的切块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实施,做到先算后做。

(3)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按工程进程及施工合同内的资金使用要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和财务部门备案。

(4)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室要随时掌握本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和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在选材使用、施工工艺等方面尽可能做到挖掘潜力,提供合适、经济的建材价格信息。

(4)施工阶段出现影响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要“先算帐后审批”,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制度》程序进行运作。

(5)严格项目审核和审计制度,在项目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单位的作用进行投资过程控制,在项目竣工后要积极配合审计处和社会审计单位进行项目审计。

(6)项目审计结束后,项目管理组将审计结果报办公室,并根据最终审计报告由财务处进行工程结算。

3、基本建设项目付款流程

(1) 由项目管理负责人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投资监理的核算以及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负责填写付款流转单和付款支票(外单位管理的项目除外);

(2) 办公室主任根据项目进程、合同付款方式审核;

(3) 主管院长审批;

(4) 办公室专人负责向承建单位付款。

(六)基建处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证学院奉贤新校区建设正常、有序地推进,确保工程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步发展,特制订如下廉政建设:

1、基建处所有成员在各项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学院有关廉政建设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学院领导和学院纪委、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个人的自觉行动来维护基建规划办公室团队良好的对外形象。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通过民主、透明的办事模式,实现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

3、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管理队伍,认真监督检查,发现建设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沟通、及时汇报,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对前来参与建设的任何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管理,不允许发生任何有亲疏之分、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

5、不打听和透露有关招标、投标等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决不允许发现有类似暗箱操作、泄露标底等行为。

6、对于参与建设的单位要保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允许参加参与建设单位所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允许在施工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允许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如无法拒绝,应在一个月内上缴学院纪委。

7、工作人员不允许要求参与建设的单位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住房装修和婚丧嫁娶等提供方便。

8、不向参与建设的单位介绍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与有关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9、不得与参与建设的单位就施工承包、工程费用、材料验收和工程质量及处理方法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10、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制定的《新校区建设廉政规定》、《关于加强新校区工程建设和监督的若干意见》等的有关规定。;

浅谈市政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市政工程竣工结算对甲乙方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些影响包含业主投资额度与承包方工程施工达到的经济效益,因此在市政工程中强化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十分必要。

一、工程竣工结算中主要审核的内容

(一)审查施工合同内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施工内容在竣工结算的审查包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以、其他项目清单以及规费、税金等。

(二)审查施工合同外工程项目。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工程设计之外和承包合同之外工程项目。在市政工程进行竣工结算时,造价人员应该办理好该类项目的现场签证和计量手续,为审计做好充分的材料准备,严格自查准备的合同外工程项目清单的计量和计价依据,并且按照竣工审计规定的标准对资料进行合理的整理。

二、市政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的常规问题

(一)送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足。工程竣工审核过程内,常常出现送审资料残缺和竣工图无法合理反应工程现状,或者用施工图充当竣工图而或对施工图进行简单修改,来充当竣工图,导致图纸真实性较差或者资料数据难以运算分析;工程设计变更时其手续履行不完整,没有必要的变更通知和工程量清单,或工程现场施工中工程量发生变动没有履行正式工程量增减签证程序。工程竣工审核内核查出相关问题后,告知相关单位补齐手续时,工程资料出现缺失的现象,而部分工程变更仅有口头承诺和变更,却没有相对应的签证单。部分项目补齐了工程变更签证,却出现程序错误或遗漏等问题,导致签证单的无效,该状况通常分为办理签证人员经验不足或特殊情况导致签证无效,另一种情况则是办理签证人员故意办理虚假签证单,在办理签证中办理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签证单无效。

(二)工程甲乙方合约不规范。工程合同管理没有在市政工程施工中起到应有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导致工程合同等同于形式合同。工程合同不规范包括工程条款不完整,或缺少必要的工程施工约束条款,合同形式不合规范,合同条款构成的约束条件存在漏洞等。

(三)不准确的工程计量。竣工审核中工程量是一个重要的审核项目,审核中通常会存在工程量统计不准确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工程计量不准的问题,是因为施工单位希望认为的提高工程量,以实现提高工程造价的目的,或者工程量测量统计中出现重复。造成工程量统计不准的方式有:大型工程中,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存在重复统计施工作业量的现象;工程变更后,原有施工工程量被重复计入施工工程量中;工程中需要扣除的施工工程量没有扣除,例如计算排水管道工作量时,没有扣除检查井内应该扣除的工程量;工程量统计时,项目间存在工作内容重复的部分等。

(四)重复套用或者定额高套。工程资料中存在项目重复套用,或者单价高套,增大取费费率和不规范套价取费等。在工程结算时,工程施工单位常常采用工程中单价较低的项目使用工程合同清单中特征相近却相对较高的价格来申报结算,以提高施工单位结算的工程款数额。

三、施工单位合理解决竣工结算审核的对策

(一)强化工程量的自我审核。工程施工单位在将工程资料移交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核之前,应该积极针对工程量进行自我审核。施工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或者相关的技术人员,要较为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基于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的工程签证资料等对工程中工程量做全面准确的审核。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做自我审核时,既要避免施工项目的重复计算,同时也要避免遗漏工程量,做到合理全面计算、统计工程中工程量,特别要细化工程中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和较为隐蔽的施工项目中工程量的计算。

(二)自我审核定额套用的合理性。施工工程中定额套用是不可避免的,其之所以会影响工程竣工审核的效率,是因为在进行定额套用时存在不合理性。在工程结算送审前,必须对工程中套用定额的项目进行分析审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判定工程项目适合采用哪条定额,同时还要确定工程项目套用定额方式,是否有人、材、机使用量的调整,达到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的准确合理,不能出现定额套用混乱或者人、材、机用量偏差的现象。

(三)审核工程施工是否履行了工程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为或缺合同规定的权益做相应的准备工作。工程合同的甲乙方都是市场中的经济人,其不可避免的具有逐利性的特征。施工单位期望从工程中获取更多的利益,而尽可能降低施工单位为了履行合同义务时付出的经济成本。

1.施工单位要先确定本方已经按照工程合同条款履行了施工义务,同时在对于工程条款中可能存在争议,合同中规定的约束条件较为复杂的地方,提前做好针对性资料准备和问题分析,并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方案,从而更为高效应对工程竣工审核。

2.当工程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条款存在差异,或者相悖含义相悖状况的,要邀请对该类问题具有专业分析能力和实际处理经验的人员对合同表述存在的争议问题做合理的评估分析,并根据专业人员的指导进行争议应对资料准备,并合理补充施工单位需要履行的程序或者履行某些程序为工程竣工审核中争议处理上获得优势地位或主动形势,确保施工单位的利益。

3.施工单位必须确认阻碍工程竣工审核顺利通过的因素,并积极主动的消除不利于通过竣工审核的因素。例如,更合理的整理归类工程送审资料等。

(四)确保工程送审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施工单位要审核签证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消除工程送审资料中假数据、假签名,资料残缺现象。当然在实践中,确保工程竣工审核中要求送审资料的程序合理正确,在资料送审后,应该及时的跟踪资料审核的状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询问相关的审核人员,当条件不允许的时候,应该进行审核程序分析,确定送审资料在审核过程中审核进度。为了促进工程竣工审核的高效性,施工单位应该邀请具有经验和专业素养的造价师,对工程竣工结算送审的资料进行有效性评估,在必要时对工程送审资料做合理的调整,以确保资料的合理性,促使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市政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的问题与应对措施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做工程竣工结算流程

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整的结算资料一般包含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中标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情况及批准文件、建设单位的现场签证、竣工图、结算的总价及详细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光盘。

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完善。建设工程开工前的“五通一平”即路通、水通、电通、气通、通讯通,通常应由业主来完成。

相当一部分建设工程在承包商正式进入施工现场时,“五通一平”条件不具备,业主只好委托承包商全部或部分完成,而双方又未正式签定书面协议或合同,只有业主的口头承诺,给今后的工程结算埋下隐患。

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工程在建设期间,业主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势必要发生一系列的工作关系。不论哪一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规范行为都会影响到工程今后的结算。

如业主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施工单位呈报的有关工程事宜不能及时得到反馈,而施工单位又不敢随意耽搁工期,造成工程量的变化。

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其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的依据,待工程结算时再进行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竣工结算

请问市政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所有程序,包括需要什么文件表格。

市政工程竣工预验收、验收及结算操作流程

一、市政工程预验收操作流程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应是:

1、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

3、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4、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和规范。

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为竣工验收做准备。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的单位包括施工承办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实体的验收一般要在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进行。预验收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变化,参加的单位有时不止监理和施工单位,还邀请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参加,有时甚至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为的是更好地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竣工资料也是经过项目监理处审查后在预验收时同步由资料验收组验收。

预验收时,由项目总监主持。首先简单介绍情况,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完成和开总结会时间,然后把参加的人员分组,指定各组组长。组长一般由监理人员担任,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根据需要分别分到各组。一般分成三个大组,分别是外观组、资料组、实测组,实测组又可分成若干小组,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外观组也可分成几个小组。分组后,各组在组长的引领下分别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各组把结果整理后验收组开会总结。总结时重点指出工程实体和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工程外观、资料、实测打分,最后评出综合分和质量等级,特别要求施工承办单位对存在问题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如果发现问题较多,则指出问题,先不打分,留待问题整改完毕再评分。对于存在的问题,监理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预验收时,施工方应提交全套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主要检查的内容有:

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

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记录;

6、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7、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交桩记录;

8、材料、设备、构建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9、试验、检验报告;

10、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日志;

11、打桩记录、试桩报告;

12、竣工图;

13、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鉴于番禺大道改造工程为市政工程立项,因此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广东省市政工程协会主编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应用指南》进行编制,同时参照番禺区档案馆管理规定及技术要求实施整理成册;附属单位(如电气、绿化等)在市政省统表中没有相应表格的,可利用附属工程施工的专用表格进行补充完善。

整改完毕,施工单位应书面报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市政监-10表)),并拟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市政监-26表)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写出《监理工作总结》一并交项目业主(实际操作有时是直接送质量监督部门),由业主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至此,预验收工作宣告结束。

二、市政工程验收操作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项目业主组织,参加的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还必须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到场监督整个验收过程。鉴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多由政府投资建设,验收时往往还要邀请建设行政管理、财政、城市管理、城建档案、接收管养及监察等部门人员参加,有的还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会议程序是:先由参建各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介绍项目情况及各自工作总结,然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宣布验收有关要求,对参加验收人员进行分组,分好组后各组在组长带领下完成各自工作,包括外业、技术资料检查和检查结果整理、评出得分,再次是验收总结会,各组汇报小组验收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评出的分数,最后验收主持人宣布工程的整体得分及评定的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发表竣工验收监督意见,到此验收会结束。

一般验收分成四个组,外观、资料、实测和验收监督组,外观、实测组又可分成若干小组。除监督组组长和成员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外,其他三个组组长一般是业主人员担任。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进行工作分工安排,组织检查和组内讨论、整理检查结果,评出分数,与别的组沟通,算出最终得分,汇报本组工作,工作还是较繁重的。参建五方均应有人员参加这三个组,邀请来的相关单位人员则视情况和要求分到各组,参加各组的验收。除了外观、资料、实测三个组外,有时还设专家组,人员为随机抽取的验收工程相关领域的专家,他们独立检查验收,独立出验收意见。现在实际操作中有时把邀请的相关部门人员合成综合检查组而不分到外观组中,且不参加外观组的讨论,他们自行讨论提出意见,外观评分只由外观组决定。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处要要求施工承办单位整改。工程质量、外观符合要求,由参加验收的参建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并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完成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工程进入质量保修期,或称缺陷责任期。

注:现场验收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提交施工总结;

2、设计单位对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发表意见;

3、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监理中的主要内容那个,发表竣工验收的意见,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4、建设单位代表根据在竣工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施工合同规定事项,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处理的意见(包括档案馆对资料整理的意见)。

5、质检部门(质量监督站)会同建设单位及监理讨论正式验收是否合格的意见。

6、由建设单位宣布验收结果。

7、若建设单位宣布验收合格,则各方签写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验收签证书》应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根据市政省统表内容共同签字方能生效。

建设单位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向备案机关领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设计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申报备案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市政基础设施交接书》,办理签章后交接管运营单位。

三、市政工程结算操作流程

1、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

①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②竣工资料齐全;

③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验收。

2、由施工承包单位填写《竣工结算报表》,该报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后,与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工程款(最终)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审定后,汇同全部计量和结算资料报财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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